索引号 | pingyijytyj/2020-000011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0-02-0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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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要求,根据刘家义书记等省、市、县领导批示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就全县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启动《平邑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做好防控相关工作。 二、做好值班值守 当前正值春节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学校正值寒假,学生单独或随家长返乡、外出探亲和旅游等较为普遍,会出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教育实际和学校特点,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值班带班,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办公室值班,随时与值班室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 三、分类落实防控 各学校(幼儿园)要摸清寒假期间本校学生外出、在家等情况。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要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和山区等医疗卫生资源条件相对薄弱地区学校防控工作。假期期间,各学校、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强制统一到校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春节和寒假期间,非必要不举办师生聚集性活动。 四、参与联防联控 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师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及上报,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救治、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五、改善环境卫生 各学校(幼儿园)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六、深化健康教育 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开学前,要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假期到过疫区的,开展健康检测。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七、及时报送信息 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1名联系人,并于1月27日上午12:00前将联系人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报送至县教体局基教科。各学校(幼儿园)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县教体局,同时报当地政府。各学校(幼儿园)要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有关情况及时报县教体局。 联系人:郭文远,联系电话:13013539876 0539-5970118,电子邮箱:pyjyjjk@163.com。 县教育和体育局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电话:0539-4211175(工作时间)、4231847(夜间值班)。 附件:1.平邑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平邑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预案 3.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小知识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月26日 平邑县教育系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曹兆清 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史现柱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牛克勤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实验中学党支部书记 宋云飞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体育运动中心主任 卢念香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兴民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实验小学党总支书记 夏洪文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庄富友 市督学、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孙 涛 县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开军 县总督学 唐 龙 县总督学 徐立新 县教体局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各镇(街道、开发区)中心校、中学主要负责同志,县直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民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 平邑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由牛克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具体分工 史现柱同志:分管党建办(政策法规科、老干办)、人事科、信访科、教师教育办(语委办)。 联系平邑一中(含联盟学校)、西城实小、阳光中学、平邑街道、仲村镇。 牛克勤同志:分管教研室(教科室)、基教科、电教站、仪器站、少工办。 联系实验中学、赛博高中、金银花实验学校、武台镇、保太镇。 宋云飞同志:负责县体育运动中心工作。 卢念香同志:分管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教育督导科、妇工委、图书代办站、工会办。 联系赛博中学(含联盟学校)、赛博附小、卞桥镇、地方镇。 刘兴民同志:分管基建科、安全办。 联系思源实验学校、实验小学(含联盟学校)、铜石镇、温水镇。 夏洪文同志:分管办公室、职成科、公共服务科、招生办、幼教办。 联系职专电大、曾子学校、流峪镇、郑城镇。 庄富友同志:联系教师进修学校、平邑七中、第二实验小学、白彦镇。 孙涛同志:联系实验幼儿园、德才职专、蒙阳新星学校、临涧镇。 张开军同志:联系兴蒙学校、莲花山学校、丰阳镇。 唐龙同志:联系特教学校、第五实验小学、经济开发区。 附件2 平邑县教育系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县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学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习近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要求。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各学校(幼儿园)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县教体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县教体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校医和健康教育教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合专家组排查疑似病例,开展各学校(幼儿园)动员及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对各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 2.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和报告制度,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班主任每天都要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席的学生,要了解掌握病因、及时追踪。学校要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当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县疾控中心、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县教体局接到学校疫情报告后,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县卫健局和县政府。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密切关注与疫区回归人员有密切交往的学校和师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掌握相关学校和学生情况,做好登记调查。对疫区邮寄物要认真消毒和监控。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当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上报县疾控中心、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 2.县教体局接到学校疫情报告后,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县卫健局和县政府。 3.县教体局领导小组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协助卫健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4.学校、幼儿园立即停止学生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5.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学校要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分别隔离。 6.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要对学校校医及保健教师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 (二)做好应急准备。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保证消毒药品与消毒器具的充足有效。 (三)严格落实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及时研判形势。本预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学校(幼儿园)要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并报当地政府及县教体局备案。 附件3 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小知识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表现有哪些? 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如果出现早期临床表现,是否意味着自己被感染了?什么情况下需要就医? 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3.去医院就医需要注意什么? 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武汉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特别应注意的是,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4.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属于密切接触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5.为什么密切接触者要医学观察14天? 目前对密切接触者采取较为严格的医学观察等预防性公共卫生措施十分必要,这是一种对公众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参考其他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潜伏期、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相关信息和当前防控实际,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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