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ytyj/2021-0000120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2020学年学校学生和班级评优工作评选范围及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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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学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临教函〔2021〕9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 一、评选项目 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省、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初中学校包括市、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小学学校包括县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范围 1.普通高中省级、市级、县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2018-2020级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省级、市级、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省级、市级、县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2018-2020级所有行政班级。 2.初中学校市级、县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2018-2020级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市级、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初中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队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市级、县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初中学校2018-2020级所有行政班级。 3.小学学校县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2015-2020级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小学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在学班委会或少先队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县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小学学校2015-2020级所有行政班级。 4.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市级、县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2018-2020级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省级、市级、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省级、市级、县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2018-2020级所有行政班级。 三、评选条件 (一)省、市、县级优秀学生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2020年秋季)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还须具有较高专业技能水平,有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社会实践能力强。将齐鲁工匠后备人才、技能大赛成绩、“1+X”等级证书以及学生在创新创业、实习实训、文明风采大赛等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省、市、县级优秀学生干部 1.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3.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籍且在校就读学生干部,在所推荐学校学生会、班委会或团队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累计起算日期自2019年10月1日及以前),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三)省、市、县级优秀班集体 1.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2.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市级及以上比赛等活动中荣获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评选为优秀班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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