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fpkfbgs/2022-000002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 公开目录 | 项目安排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齐鲁富民贷”产品明白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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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富民贷”是山东省乡村振兴局、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设的“齐鲁富民贷”农户小额信贷产品,面向符合条件的一般农户发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是金融精准支农助农、利民惠民、助力乡村振兴的新举措。该产品执行利率优惠,准入门槛低,手续简便易受理。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5年。具有额度高、期限长、利率低、受众广等优势,真正解决了农户担保难、贷款贵、额度小三个难题。 “齐鲁富民贷”产品明白纸 一、产品定义: “齐鲁富民贷”是山东省乡村振兴局与农业银行、山东省农担担保公司联合创设,通过省农担提供增信机制,农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一般农户发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 二、支持对象: 山东省范围内持续稳定经营的一般农户,借款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5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借款人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通过农业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 (四)由山东农担提供担保的,须通过山东担保大数据预审、担保审核,且贷款用途符合山东农担担保范围。 三、借款用途: 1.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苹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2.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3.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4.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发展。 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从事专业化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最高300万元(含)。 四、担保方式: (一)单户贷款额度10万元及以上的,由山东农担提供贷款担保。借款人应按照山东农担要求落实反担保措施。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可由借款人配偶向山东农担提供反担保。 (二)单户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采取信用方式。 五、贷款费用: (一)银行利率。执行农业银行农户贷款优惠利率,一年期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市场报价利率(LPR)+20BP。 (二)担保费用。山东农担担保费率不超过0.75%.贷款用于粮食种植类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5%。 (三)贴息方式。10万元(含)以上由省农担公司担保的贷款可享受财政贴息。借款人到期按时还款、未发生逾期的,可通过农担公司申请贷款金额2%的财政贴息,如政策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六、贷款期限: 根据客户生产经营周期、收入情况和山东农担担保期限综合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七、贷款流程: 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初步筛选。有生产经营贷款需求的农户,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对辖内所有申贷农户进行筛选,如实填报《“齐鲁富民贷”农户推荐表》,并签字盖章。政府审核推荐。乡镇对照村委会报送的《“齐鲁富民贷”农户推荐表》,从申贷农户经营项目、借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环保要求等方面进行把关,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汇总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统一将申贷名单,推送农业银行县支行。银行和农担调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贷款优先审批、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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