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gtzyj/2020-000015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矿业权出让领域【已隐藏】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择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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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矿业权评估机构: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和《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2〕24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拟公开选择一批矿业权评估机构,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将参加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抽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在临沂市从事过矿业权价款评估(符合该项要求的需出具备案证明复印件); (三)参与评估的评估师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至少一份实绩证明材料); (四)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记录,评估资质年检合格; (五)符合评估项目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注意事项 (一)矿业权评估机构原则上每一年公开选择一次,至下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前,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直接在本次选择的评估机构中随机抽取。 (二)评估机构须提交报名申请(附件1)和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盖章、签字。评估机构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单位请于2020年12月8日前到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见附件3,需与附件1、2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查。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评估机构名单将在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联系人及电话:田先生(0539)4292831 平邑县国土资源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1.平邑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评估要求 2.报名申请(格式) 3.采矿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附件1: 关于参加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定点服务机构的申请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定点服务机构的公告》,我单位符合通知所要求的条件,现申请报名并按通知要求提交《采矿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我单位郑重承诺: 1.本次呈报的各项评估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为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单位及拟承担评估项目的评估师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 (矿业权评估机构印章) 年月日 附件2 采矿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评估机构盖章二O年月日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加盖公章); 6.参与评估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10.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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