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gtzyj/2019-0000074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矿业权出让领域【已隐藏】 | 发布日期 | 2019-05-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竞争性选择编制《平邑县易金采石厂界外动用资源储量核查报告》单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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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选择一家地勘单位对平邑县易金采石厂界外动用资源储量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对平邑县易金采石厂界外动用资源储量进行核查,编制《平邑县易金采石厂界外动用资源储量核查报告》并通过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的评审。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因勘查资质取消,报名单位须曾经具备甲级固体矿产勘查资质; 3、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记录; 4、符合项目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5、报名单位须书面承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完成《平邑县易金采石厂界外动用资源储量核查报告》编制工作并报送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评审。 6、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提报报价单。 三、中标方式及合同金额 该项目实行最高限价,合同金额最高限价8万元人民币(含专家评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价格最低者中标。如只有一家单位符合报名条件,此单位即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该单位投标价,我局将不再单独招投标。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单位须提交报名申请(附件1)和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盖章、签字。报名单位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单位2019年5月16日15:00前到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提交报名材料(见附件3,需与附件1、2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查。 (三)投标单位的报价单须用信封密封,信封正面注明“《平邑县易金采石厂界外动用资源储量核查报告》报价单”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信封封口处盖骑缝单位公章。信封内报价单按附件4格式填写,字迹模糊、大小写不一均视为无效报价。 (四)经现场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开标时间:2019年5月16日16:00,地点: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 (五)联系人及电话:田先生(0539)4292831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9日
附件: 1、报名申请 2、编制机构报名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报价单
报名申请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竞争性选择编制《平邑县易金采石厂界外动用资源储量核查报告》单位的公告》,我单位符合通知所要求的条件,现申请报名并按通知要求提交《单位报名表》。 我单位郑重承诺: 1.本次呈报的各项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为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单位及拟承担该项目的技术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
(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单位报名表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资格证书; 6、参与编制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7、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8、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合同复印件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11、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4: 报价单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研究,《平邑县易金采石厂界外动用资源储量核查报告》编制费用我单位报价为 (大写 )人民币。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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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及附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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