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fangguanju/2018-000000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
公开目录 | 住房分配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9-1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18年分配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通知 |
|
根据《平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公告》、《平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申请廉租住房的公告》的要求,我县2018年度共计有69户获得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有26户获得租住廉租房的资格。以上人员将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房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脑摇号的时间定于2018年9月19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位于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一会议室。超过9:00时未到会场者,视为放弃选房。 二、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原件参加。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由其配偶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退役士兵证)等证件原件到场参加,其他人员不能代替。 三、房源情况 1、经济适用房5套,分别是:1-1-601;3-1-501;4-1-102;4-4-201;4-4-302; 2、廉租房18套,分别是:①莲花园廉租房13套; ②裕隆嘉园廉租房5套; 四、摇号程序 1、摇号会场,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人员分列排队签到,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持相关证件优先抽取座位号,抽到座位号后按号就座,按座位顺序通过电脑摇号选房。因故不到现场的,座位号自动作废。 2、申请廉租房人员先进行摇号选房,申请人按照工作人员指挥,在电脑键盘上单击一次,投影屏即显示房号,申请人确定房号后,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不签字的申请人视为放弃。储藏室号与主房号一致,不再另选。选完房号后,申请人立即离开会场,以免影响会场秩序。 3、申请经济适用房人员摇号选房程序同上。 五、选中廉租房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0月10日至12日到浚河路中段房管局三楼住房科签订廉租房租赁协议并交纳租金。 ①申请人逾期3天不签订合同、不交纳租金,视为放弃。 ②申请人持身份证、租赁合同、交款单据7日内到裕隆嘉园、莲花园廉租房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联系人:张经理18815390569)。同时为便于日后物业管理,在领取钥匙时,申请人还需向物业办公室交纳200元物业保证金,当申请人退出廉租住房时,经物业公司审验合格后(公共设施、设备无损坏,无拖欠水电费等情况),该保证金及时退还给申请人。 六、选中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0月10日至12日到裕隆家园办公室(银花路北,万家福小区西200米,联系人:孙会计15863961537)签订购房合同并全额交纳房款。 ①申请人逾期3天不签订合同、不全额交纳房款,视为放弃。 ②申请人持身份证、购房合同、交款单据7日内到裕隆嘉园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联系人:张经理18815390569)。 七、未选中房号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人,凡符合《平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公告》要求的,经本人当场签字申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17日持相关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房管局三楼住房科签订住房货币补贴协议,领取补贴,逾期3天视为放弃。 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能交易。满5年后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规定办理。 九、经济适用房价格详见附表,该价格不含办证费用 十、为便于社会监督,县公证处全程公证,摇号过程全程录像,并保存视频资料。 咨询电话:4220092 平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1日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