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xsydw10/2026-0000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
| 公开目录 | 住房分配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3-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2026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住房货币化补贴合格家庭名单公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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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申请、审核,平邑县2026年度公租房合格家庭共8户、住房补贴合格家庭共75户。为便于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家庭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2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请致电0539-2060169反映或到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室反映(地址:平邑县城平安路与丰山路交汇处南200米路西,东城临商银行16楼1601室),我中心给予调查处理。 公示期满,请公租房合格家庭申请人本人持相关证件(身份证、退役士兵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3月23日到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室参加抓阄分房,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联系不上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常态化受理、动态管理。 按照上级要求,自2026年起取消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租房、住房补贴申请公告,执行常态化受理,动态管理、住房补贴按季度发放。受理时间: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1月1日起可申请当年的公租房或住房补贴,即2027年1月1日起可申请2027年度的公租房或住房补贴,依次类推。 二、2026年度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本县城区户口;未婚人员需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离婚人员,离婚时间1年以上; 2.在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也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 3.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6万元; 4.无注册公司、无汽车等贵重资产的家庭。 三、2026年度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补贴条件 1.申请人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本县城区户口;未婚人员需达到晚婚年龄;离婚人员,离婚时间1年以上; 2.在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也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 3.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6万元; 4.无注册公司、无汽车等贵重资产的家庭。 四、2026年度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 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我县城区户口,且年满 21 周岁;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 (3)在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也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 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社会保险; (2)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6万元; (3)在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也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住房补贴申请咨询电话:0539-2060169 附件1:平邑县2026年度分配公租房的通知 附件2:平邑县2026年度申请公租住房合格家庭公示名单 附件3:平邑县2026年度申请住房补贴合格家庭名单公示 平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2026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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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平邑县2026年度分配公租房的通知.doc】 附件【附件2:平邑县2026年度申请公租住房合格家庭公示名单.xlsx】 附件【附件3:平邑县2026年度申请住房补贴合格家庭名单公示.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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