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gtzyj/2018-000002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7-1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平邑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迁建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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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公安局: 你单位申报的《关于平邑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迁建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拟定总投资为800万元,建筑总面积4046.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楼办公区、备勤区、生活区、对外服务区、民警学习训练区、视频监控指挥室等。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平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平邑县城市总体规划。 二、项目拟占地总面积为0.5057公顷,位于平邑县城香山路以西,淮河路以北。 三、该项目所需土地补偿费用拟定由项目单位承担,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本预审意见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2018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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