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zwfwzx/2026-000002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2-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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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新增用地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文件(原件1份,纸质)(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纸质)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由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项目可以共享)(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复印件1份,纸质) (4)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足1000吨标煤的,出具承诺即可,原件1份,纸质) (5)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①建设项目征地涉及农用地转用50亩以上的;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超过300户的;③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原件1份,纸质) (6)耗煤的项目,需提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7)资金证明和资金评估(资金评估及资金证明由财政部门出具,如已列入城建计划或有其他市级通知文件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可不额外提供资金证明,原件1份,纸质) 二、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文件(原件1份,纸质)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纸质) (3)项目单位出具不新增占地承诺(复印件1份,纸质,并附有关土地证明文件) (4)线性工程需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路线选址方案的意见(原件1份,纸质) (5)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足1000吨标煤的,出具承诺即可,原件1份,纸质) (6)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①建设项目征地涉及农用地转用50亩以上的;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超过300户的;③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原件1份,纸质) (7)耗煤的项目,需提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8)资金证明和资金评估(资金评估及资金证明由财政部门出具,如已列入城建计划或有其他市级通知文件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可不额外提供资金证明,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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