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yxgzbm28-fgfgg-2017-1225001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发布日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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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7年平邑县服务价格管理目录
2017年平邑县服务价格管理目录
项目类别 定价项目 定价部门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一、交通运输            
  1.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详见文件 鲁交财[1999]11号,鲁交财[1999]58号 定价范围为车辆站务收费、旅客站务收费等收费项目
  2.城市公交、客运出租车票价、出租车运价及相关服务收费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鲁价调发[2002]156号,鲁政办发[2000]55号,鲁价费发[2000]336号,临价费发[2014]143号,临政字[2015]114号,临价费发[2015]94号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1)公交车票价       临价费发[2015]94号,临政字[2015]114号  
      城区普通车一票制   每人每次 1元 城区公交IC卡8折,城区在校中小学生7折。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免费
    (2)出租车运价       平价费发[2006]14号  
      ①基本租费     起步价为3公里内5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1元    
      ②夜间收费     21时至次日6时以内(不含5时),可上浮20%    
  3.车辆救援服务收费       鲁价综发[2016]58号,临价费发[2017]105号  
    ⑴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服务(除违章车辆外) 授权市人民政府   详见文件 鲁价综发[2016]58号,临价费发[2017]105号  
    ⑵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鲁价费发[2015]26号  
      拖车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收费标准。);拖行费(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的费用标准,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A.一类车     基价260元/车.次;拖行费10元/公里    
        B.二类车     基价350元/车.次;拖行费15元/公里    
        C.三类车     基价400元/车.次;拖行费20元/公里    
        D.四类车     基价500元/车.次;拖行费25元/公里    
        E.五类车     基价600元/车.次;拖行费30元/公里    
      吊车          
        A.一类车   每车每次 400元    
        B.二类车   每车每次 800元    
        C.三类车   每车每次 1200元    
        D.四类车   每车每次 1600元    
        E.五类车   每车每次 2100元    
        F.吊货物   每吨 20元    
      驳运          
        A.平板车   每车每次 1500元    
        B.牵引车头   每车每次 1200元    
      货物装卸费          
        A.铲车或叉车     基价300元/车·次;装卸费40元/吨(不足1吨按1吨计)    
        B.人工   每吨 80元(不足1吨按1吨计)    
      车辆(货物)停车看护费          
        A.车辆:空车   每车每天 20元    
        B.载有货物车辆(包括货物)   每车每天 30元    
        C.单独货物   每吨每天 2元    
      换轮胎   每个 50元;每车最高150元    
      解刹车   每个 50元;每车最高150元    
  4.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临政办发[2010]125号,临政办发[2015]43号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除外
    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飞机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事业单位停车收费     详见文件 临政办发[2010]125号,临价费发[2015]96号, 临价费发[2015]98号 市直单位由市物价局制定,其余由当地物价部门制定
    ⑵事故车辆停车费     详见文件 临政办发[2010]125号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二、教育            
  5.学校服务性收费 省定价以外部分授权市人民政府   详见文件 鲁价费发〔2011〕47号,鲁价费发[2011]74号,鲁价费发[2015]81号,临价费发[2015]122号,临政办发[2015]43号 其中:中小学校服价格由各县区制定
三、医疗            
  6.医疗服务价格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详见文件 临政发[2011]34号,鲁价费发[2008]129号,临价费发[2011]141号,临价费发[2012]108号,临价费发[2014]121号,临价费发[2014]120号,鲁政办发[2014]40号,临政办发[2016]21号  
  7.医疗机构病例资料复印服务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 每张 A4、B5纸0.5元 鲁价费发[2016]72号  
四、居住            
  8.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临价费发[2011]195号,临价费发[2012]94号,临价费发[2013]93号,临政办发[2010]125号,平价费发[2017]5号  
   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          
      ① 普通   每月每平方米 不带电梯0.25元、带电梯0.65元,可上下浮动20%    
      ②一星级   每月每平方米 不带电梯0.3元、带电梯0.75元,可上下浮动20%    
      ③二星级   每月每平方米 不带电梯0.4元、带电梯0.9元,可上下浮动20%    
      ④三星级   每月每平方米 不带电梯0.5元、带电梯1.0元,可上下浮动20%    
      ⑤四星级   每月每平方米 不带电梯0.7元、带电梯1.2元,可上下浮动20%    
      ⑥ 五星级   每月每平方米 不带电梯0.9元、带电梯1.5元,可上下浮动20%    
    ⑵停车服务费          
      ①普通停车位   每月每车位 基价25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共有车库内车位
      ②机械立体停车位   每月每车位 基价5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共有车库内车位
    ⑶车位租赁费       临价费发[2011]195号,临政办发[2010]125号,平价费发[2017]5号  
      ①普通停车场   每月每车位 基价16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②高级停车场   每月每车位 基价24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五、资源环境            
  9.城市绿化补偿费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在市物价局批复标准的基础上降低20% 鲁财综[2006]20号,临价费函[2012]110号,鲁政办字[2013]110号,鲁价综发[2016]58号,临政办发[2015]43号,临价费函[2015]8号,平价费发[2014]3号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
  10.城市环境卫生费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详见文件 鲁价费发[1998]383号,鲁建城发[1996]350号,鲁价费发[2002]264号,临政办发[2006]50号,临价费发[2005]228号,鲁政办字[2013]110号 ,平政办发[2006]78号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11.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临政办发[2006]146号,鲁价费发[2013]142号,临政办发[2015]43号,临价费发[2014]105号,鲁价综发[2016]58号,平政办发[2006]141号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⑴落地及柱式广告   每平方米每年 一类区域110元、二类区域60元    
      ⑵附着式广告(含屋顶和楼顶广告、墙体广告、灯箱等)   每平方米每年 一类区域90元、二类区域48元    
      ⑶电子显示牌(屏)广告、实物模型广告等   每平方米每年 一类区域80元、二类区域36元    
      (4)软体广告(每次不超过2天)     布幅广告每条100元,拱门广告每个300元,气模广告每个300元,彩旗广告每面10元    
      (5)交通工具广告     大型车辆每辆每年1000元,中小型车辆每辆每年600元,临时促销宣传车每辆每天100元,飞行、水上漂浮
广告每个每次1000元
   
     (6)临时促销宣传活动   每平方米每天 100元    
  12.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 授权市人民政府     临价费发[2005]227号,临价费发[2006]197号,鲁价费发[2003]118号,办字[2009]153号  
    ⑴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   每床每天 2元 办字[2009]153号  
    ⑵一级医院   每月 900元    
    ⑶门诊部   每月 600元    
    ⑷卫生室(所)   每月 30元    
    ⑸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每公斤 0.5元    
  13.九间棚旅游景区门票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50元 平价费发[2017]2号  
六、殡葬服务            
  14.殡葬及延伸服务收费          
    (1)殡葬延伸服务收费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鲁价费发[2012]149号,临政办发[2015]43号,临价费发[2015]10号 部分延伸服务项目(高档型灵车尸体接运、礼仪服务、遗体洗澡、特殊整容化妆、遗物清理保管、遗体脱穿衣、尸体解冻、守灵室使用、高档炉观化自检骨灰预约定时等特许服务项目)收费放开。延伸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
      ①一般整容化妆   每具 80元   单纯理发30元
      ②遗体防腐   每具.次 200元    
      ③委托收尸费   每具 180元    
      ④遗物焚烧   每次 25元    
      ⑤悼念厅租用   每次 400元   此为最高标准,各馆根据面积大小和场馆新旧程度确定,包含字幕、茶水、音响、水晶棺、追悼会布置等服务
      ⑥告别厅租用   每次 200元  
      ⑦休息厅租用        
        A.一般休息厅   每次.个 200元  
        B.高级休息厅   每次.个    
     ⑧解剖室使用费   每天 200元    
     ⑨冷藏设施租赁费   每具 200元   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算
     ⑩胸花   每场 60元    
     花圈租赁          
      A.大花圈   每个 15元   含挽联打印
      B.中小花圈   每个 10元   含挽联打印
       自制花圈出售   每个 60元   含挽联打印
     挽联打印   每副 6元   在殡仪馆购买、租赁花圈免收挽联打印费
    (2)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费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详见文件 临价费发[2015]10号 除市属以外的授权各县区管理
七、重要专业服务            
  15.防雷装置检测服务收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     鲁价费函[2016]70号,临价费发[2015]52号 涉及工业、现代服务业项目或企业按50%收费。涉及中小学校舍建设按30%-50%收取
    (1)已建建(构)筑物          
      ①楼房、厂房、仓库等防雷检测   每点 45元   按国家防雷技术规范设点
      ②水塔、冷却塔、铁塔、塔吊、构架、烟囱、各种天线、变电站等防雷装置检测   每点 50元   按国家防雷技术规范设点
      ③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及特殊防雷装置等防雷检测   每点 55元   按国家防雷技术规范设点
    (2)信息系统防雷装置          
      ①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装置检测(按面积收取)          
        A.机房面积大于100平方米   每个 1500元   机房环境(气压、温度、湿度等)检测;防雷接地、安全保护地、交流工作地、直流工作地、屏蔽接地、防静电等检测;机房均压环境检测;机房电磁环境检测;电源净化质量检测;漂移电压检测等
        B.机房面积50-100平方米   每个 1300元  
        C.机房面积小于50平方米   每个 1000元  
      ②通信、监控、程控、计算机、无线电收发系统、电子精密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性能检测   每点 60元 鲁价费函(2016)70号 按国家防雷技术规范设点
  16.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建部门   详见文件 鲁价费发[2001]243号,临办发[2015]8号,临价费发[2015]52号,临财非税[2015]21号,鲁价费发[2016]139号,鲁政字[2016]218号 涉及工业、现代服务业项目或企业按50%收费。涉及中小学校舍建设按30%-50%收取。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非公共资源类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价格
  17.产权交易服务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鲁价费函[2016]36号,鲁价费发[2016]79号  
  18.电子结算服务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   网点服务费每网点每月不超过800元,票据结算业务手续费每笔不超过1元 鲁价费发[2016]23号  
  19.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 授权市人民政府 每千瓦时 电动公交车最高为0.6元,电动乘用车最高为0.65元 鲁价综发[2015]123号,临价格发[2016]126号 2020年前实行政府指导价;2020年以后逐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20.测绘收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   详见文件 国测财字[2002]3号,鲁价费发[2014]45号, 临办发[2015]8号,临价费发[2015]52号,临财非税[2015]21号 涉及工业、现代服务业项目或企业按50%收费。涉及中小学校舍建设按30%-50%收取
  21.农机驾驶员培训收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     鲁价费函[2015]44号 此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培训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下浮;农用挖掘机、农用装载机、农用铲运机等农业机械驾驶员培训参照相同动力拖拉机培训的收费标准执行;培训资料费据实收取,但不得超过20元/人
    ⑴初学大中型拖拉机   每人 700元    
    ⑵初学小型手扶或方向盘拖拉机   每人 400元    
    ⑶初学联合收割机   每人 800元    
    ⑷方向盘拖拉机增学大中型拖拉机   每人 300元    
    ⑸手扶拖拉机增学大中型拖拉机   每人 300元    
    ⑹方向盘拖拉机增学手扶拖拉机   每人 100元    
    ⑺手扶拖拉机增学方向盘拖拉机   每人 100元    
    ⑻大中型拖拉机增学手扶拖拉机   每人 100元    
    ⑼大中型拖拉机增学联合收割机   每人 300元    
  22.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收费 授权市人民政府     鲁价费函[2003]97号,鲁价综发[2016]58号,临价费发[2014]135号,鲁价综发[2016]58号,临价费发[2016]110号  
    ⑴委托整理工程档案服务          
      ①档案立卷、整理、装订费   每卷 90元    
      ②工程档案装具成本费   每卷 20元    
    ⑵档案查阅、利用费          
      ①查阅档案   每次 10元    
      ②出示各类许可证、房地产权属、债权债务及其他证明材料   每平方 0.1元,最高50/件    
      ③复制图纸   每幅 建筑工程图纸20元、地下管线图200元(含材料)    
      ④复制录像档案   每分钟 150元    
      ⑤复制照片档案   每幅 工程20元、风景40元    
      ⑥纸质档案复印费   每张 A4纸0.5元、A3纸1元    
      ⑦档案合格证   每证 10元    
    ⑶声像档案服务费          
      ①照片拍摄费   每张 6元    
      ②录像拍摄费   每平方米 0.3元、制作专题片500元/分钟    
    ⑷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费   每张 A0号8元、A1号4元、A2号2元、A3号1元、A4号0.5元    
  23.商业银行服务收费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具体根据职责分工确定)   详见文件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发改价格[2014]268号,发改价格[2016]54号,发改价格[2016]557号,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  
  24.邮政资费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   详见文件 发改价格[2006]2305号,发改价格[2008]3308号,发改价格[2015]1126号,具体收费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国内特快专递资费、明信片寄递资费、印刷品寄递资费和单件重量10公斤以下计泡包裹(每立方分米重量小于167克的包裹)等竞争性包裹寄递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邮政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确定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25.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相关收费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临价费发[2005]212号,临价费发[2010]56号,临价费发[2011]138号,临政办字[2015]38号,临政办发[2016]93号 2016年底,免费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16套无线数字电视节目,其中中央12套,省级2套,市、县各一套
   (1)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①居民数字电视收视费   每月 第一台24元,第二台及更多每台12元    
     ②居民模拟信号   每户 不超过12元    
     ③宾馆、饭店、商场等企事业单位数字电视收视费   每台每月 26元    
     ④城市低保、特困职工   每台每月 18元    
   (2)有线数字电视一次性建设费       临价费发[2010]56号  
     ①城市   每户 不超过250元    
     ②农村   每户 不超过220元    
  26.居民供电、供气、供排水、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标准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详见文件 鲁政办发[2014]40号, 临价格发[2004]41号,临价格发[2014]144号, 临政办发[2015]43号 其中:水电气热的维修、改造放开
  27.公证服务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详见文件 鲁价费发[2017]68号,临财非税[2015]21号 涉及中小学校舍建设按30%-50%收取
  28.律师服务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详见文件 鲁价综发[2015]10号,鲁价费发[2017]70号 仅限以下范围:(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29.基层法律服务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详见文件 鲁价综发[2015]10号,鲁价费发[2017]70号
  30.司法鉴定服务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详见文件 发改价格[2009]2264号,鲁价费发〔2016〕127号 仅限与人民群众较为密切的部分法医、物证、交通类司法鉴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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