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fzhggj/2022-0000201 发布机构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发布日期 2022-11-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22年平邑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2022年9月)
2022年平邑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2022年9月)

附件









2022年平邑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2022年9月)

项目类别

定价项目

收费标准

依据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定价方式

备注

一、交通运输

1.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普通公路(桥梁):一类客车、货车10-20元/车次;二类客车、货车15-25元/车次;三类客车15-35元/车次,货车20-35元/车次;四类客车15-40元/车次,货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30-60元/车次。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普通路桥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交财〔2019〕68号)

省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见文件。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交财〔2021〕3号

省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按照交通运输部交公路明电〔2021〕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21〕4号文件规定,2021年12月31日前,对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安装ETC设备货车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

2.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客运代理费按客运运费的一定比例向承运人计收:一级站不超过10%,二级站不超过8%,三级及以下级别的客运站不超过6%。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每辆次2元。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交运管〔2020〕24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定价范围为车辆站务收费、旅客站务收费等收费项目

旅客基本服务收费:补票退票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2小时前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开车前2小时内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因旅客原因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1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开车1小时后不办理退票。因客运站或承运人责任延误发车或脱班,免收退票费。

政府指导价

3.出租车运价


平邑县物价办公室《关于平邑县蒙山出租车有限公司收费申请的批复》(平价费发[2006]14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

①基本租费

起步价为3公里内5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1元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③夜间收费

21时至次日6时以内(不含6时),可上浮20%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4.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详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令2017年第 28 号)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建局《关于临沂市城区物业公共服务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1〕360号)、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平邑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平发改发【2020】23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

政府指导价


5、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529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①拖车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529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A.一类车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10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B.二类车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45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15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C.三类车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5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20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一、交通运输

D.四类车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6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25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529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E.五类车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30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②吊车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A.一类车

每车每次40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B.二类车

每车每次80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C.三类车

每车每次120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D.四类车

每车每次160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E.五、六类车

每车每次250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F.吊货物

每吨2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③驳运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A.平板车

一、二类车按拖车标准执行。三类车1100元/车次,四类车1300元/车次,五类车1600元/车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B.更换牵引车头

每车每次130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④货物装卸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A.铲车或叉车

基价300元/车·次;装卸费40元/吨(不足1吨按1吨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B.人工

每吨80元(不足1吨按1吨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⑤车辆(货物)停车看护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A.车辆:空车

每车每天3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B.载有货物车辆(包括货物)

每车每天35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一、交通运输

C.单独货物

每吨每天2元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529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⑥换轮胎

每个50元(每车最高15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⑦解刹车

每个50元/轴(每车最高15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二、教育

6.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收费(部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详见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临沂市物价局转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临价费发(2018)13号)、平邑县发改局、平邑县教体局、平邑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平邑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最高限价的通知》平发改发〔2022〕22号,平邑县教体局、平邑县发改局、平邑县财政局、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邑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平教发〔2022〕2号)

授权市人民政府

教育部门

政府指导价

其中:中小学校服价格由各县区制定

7.非营利性民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

详见文件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教育部门

政府指导价


8.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详见文件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山东省发改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222号),临沂市发改委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19]166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有关问题通知》(鲁财教[2018]29号),平邑县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平邑县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平发改字〔2019〕55号)、平邑县发改局、平邑县教体局、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执行平邑县幼儿园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平发改发[2021]40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教育部门

政府指导价



9、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

30分钟时长的课时培训基准收费标准核定为:义务教育阶段16元/课时·人次,高中阶段18元/课时·人次;上浮幅度均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923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00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教育部门

政府指导价



10、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

45分钟时长的课时培训基准收费标准核定为:义务教育阶段10人以下班型35元/课时∙人次、10-35人班型24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16元/课时∙人次;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高中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学科类培训收费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执行;上浮幅度均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923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366号)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教育部门

政府指导价


三、医疗

11.医疗机构病例资料复印服务费

A4、B5纸每张0.5元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省卫健委《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910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医保部门

政府指导价


四、物业服务

12.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文件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317号令,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发〔2018〕23号),临沂市发改委 住建局《关于明确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临价费发〔2018〕173号),临沂市发改委 住建局《关于临沂市城区物业公共服务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0〕52号),平邑县发改局、平邑县住建局《关于明确平邑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平发改发〔2020〕23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执行市指导价格,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指导价格

⑴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①一星级

不带电梯0.3元、带电梯0.75元,可上下浮动20%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②二星级

不带电梯0.4元、带电梯0.9元,可上下浮动20%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③三星级

不带电梯0.5元、带电梯1.0元,可上下浮动20%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④四星级

不带电梯0.7元、带电梯1.2元,可上下浮动20%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四、物业服务

⑤五星级

不带电梯0.9元、带电梯1.5元,可上下浮动20%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317号令,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发〔2018〕23号),临沂市发改委 住建局《关于明确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临价费发〔2018〕173号),临沂市发改委 住建局《关于临沂市城区物业公共服务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0〕52号),平邑县发改局、平邑县住建局《关于明确平邑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平发改发〔2020〕23号)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2)机动车停放费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①前期停车服务费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共有车库(场)内车位,物业企业提供相应服务的

普通停车位

基价25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机械立体停车位

基价5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②前期车位场地使用费

基价16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划定的停车位

③车位租赁费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建设单位的车位

普通停车场

基价16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高级停车场

基价240元,可上浮20%、下浮不限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3)其他服务收费


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发〔2018〕23号)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实行人员出入证管理的

免费每户最多5个,因遗失、损坏补办的,每卡最高不超20元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实行机动车出入证管理的

免费每车1张,因遗失、损坏补办的,每卡最高不超50元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实行车牌录入管理的不涉及工本费


1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 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按照临沂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

相关规定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临发改价格〔2021〕356号)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五、环境保护

14.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费



授权市人民政府


政府指导价


⑴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

每床每天2元

临沂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办字〔2009〕153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医疗固体废物处置收费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118号) 山东省物价局、环保局、卫生厅、财政厅、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67号)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指导价

鲁价费发〔2003〕118号已作废,但办字〔2009〕153号引用该文件标准,暂保留此文件

⑵一级医院

每月900元

临沂市物价局 环保局 卫生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临价费发〔2005〕227号)、《关于继续执行临沂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临价费发〔2006〕197号)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指导价

一级医院、门诊部、卫生室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按照医疗机构规模进行界定和收取

⑶门诊部

每月600元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⑷卫生室(所)

每月30元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⑸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每公斤0.5元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指导价

15.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详见文件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环境卫生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鲁价费发〔1998〕383号),临沂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城市垃圾收费标准的通知(临价费发〔2005〕2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10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综合执法部门

政府指导价

市区由市制定标准,各县范围内由县制定具体标准

六、文化旅游

16.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门票、交通服务价格

详见文件

《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8〕54号),临沂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持续推进我市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临发改价格函〔2019〕3号),临沂市物价局《关于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临价费发〔2018〕127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文化旅游部门

政府指导价


六、文化旅游

17.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1.数字电视(含机顶盒1台)城市24元/月,农村不超过20元/月,同址、同户家庭开通多台数字电视,第二台起每台10元/月(机顶盒自行购买);2.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五保户、贫困户、城市低保户、领取国家定期救济补助的优抚对象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613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327号),平邑县发改局、平邑县文旅局《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平发改发〔2021〕20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文化旅游部门

政府指导价

放开非居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

七、养老服务

18.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 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90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

政府指导价


八、殡葬服务

19.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费

详见文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17]13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17]180号),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7]21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

政府指导价

除市属以外的授权各县区管理

九、重要专业服务

20.垄断性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登记挂牌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2‰-0.5‰分档递减累加计收;交易佣金按成交金额的3‰-0.5‰分档递减累加计收;竞价佣金按增值额5%-1%,或者成交金额的3%-0.2%分档递减累加计收,交易双方可自主选择计费方式(详见文件)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明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049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国资部门

政府指导价

非公共资源类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放开

21.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


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327号),临沂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关于CNG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0〕208号)

授权市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部门

政府指导价

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用户自愿委托服务收费

(1)CNG车载气瓶检验检测费

每只180元


市场监管部门

政府指导价


(2)拆装费

每只20元


市场监管部门

政府指导价


(3)更换零部件

按进销差价不超过10%标准执行


市场监管部门

政府指导价


22.农机驾驶员培训收费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机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734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政府指导价

此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培训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下浮;农用挖掘机、农用装载机、农用铲运机等农业机械驾驶员培训参照相同动力拖拉机培训的收费标准执行;培训资料费据实收取,但不得超过20元/人

⑴初学大中型拖拉机

每人700元


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⑵初学小型手扶或方向盘拖拉机

每人400元


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⑶初学联合收割机

每人800元


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⑷方向盘拖拉机增学大中型拖拉机

每人300元


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⑸手扶拖拉机增学大中型拖拉机

每人300元


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⑹方向盘拖拉机增学手扶拖拉机

每人100元


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⑺手扶拖拉机增学方向盘拖拉机

每人100元


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指导价

九、重要专业服务

⑻大中型拖拉机增学手扶拖拉机

每人100元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农机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5〕44号)


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⑼大中型拖拉机增学联合收割机

每人300元


农业农村部门

政府指导价

23.公证服务费

详见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829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政府指导价

中介服务事项

24.司法鉴定服务费

详见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058 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政府指导价

中介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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