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yxlyfzzx/2024-0000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
公开目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3-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风景名胜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7年8月1日起实行)第四十三条

2

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利用进行监督检查

对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在湿地保护过程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湿地公园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第三十三条

3

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自然保护区绩效自评抽查核查;2、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3、疑似人类活动问题点位核查整改

自然保护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条

4

对占用国有林场(苗圃)林地的监督检查

项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和实施情况、省市级以上督查督办情况

工程建设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单位和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1、《森林法》;2、《山东省国有林场条例》

5

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督检查

1、隶属关系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2、经营方案执行情况;林木采伐修复情况、安全生产情况

国有林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1、《森林法》;2、《山东省国有林场条例》

6

对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1、公园面积、名称、隶属关系变化情况,变更依据;2、是否按规划开展森林旅游等经营活动;3、林地占用情况;4安全生产情况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1、《森林法》;2、《森林公园管理办法》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森林公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7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从事猎捕活动取得特许猎捕证的情况,从事驯养繁殖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从事经营利用活动取得出售、购买、利用许可和使用专用标识的情况,猎捕、繁育、经营利用活动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等

从事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的单位和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1、《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2、《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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