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zfcxjsj/2024-0000031 发布机构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2-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局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计划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局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业企业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平邑县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山东省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鲁建建管字〔2022〕4号)文件要求,不断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结合实际,就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订如下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建筑市场突出问题,强化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市场监管执法,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市场监管体系

1. 全面摸清市场底数。对辖区内所有建筑企业和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尽快建立企业清单和项目清单。

2.健全信用评价制度。 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临沂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监理、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分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推行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逐项列出优良行为和不良行为,确保信用评价客观公正。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在招标投标中进一步增加信用分值比重,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3.推行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评价结果为基础,实行红黄绿分级分类监管。对列入绿色监管类别的企业及其项目降低监督检 查频次;对列入黄色监管类别的实施常态化监管;对列入红色监管类别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拒不配合监管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清出临沂市场。同时将积极参与试点的企业纳入绿色监管类别。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1.推行进场交易审核。对进场交易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工程承发包合规性等进行全面审核。对招标项目不完整、后期存在支解发包隐患的,责令改正。

2.强化评标全程监督。完善各级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机制,采用资格预审的,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预审,预审后,对未通过预审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3.严格评标专家管理。探索细化评标专家库分类,结合工程项目技术特点,抽取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专家,确保评标结果专业、准确,公信力强。严格监督评标专家行为,对未按招标文件 规定进行评标、评分畸高或畸低、未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 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未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以及随意否决投标等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的评标专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重点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背离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及不合理设置资格条件、业绩门槛、信用指标等歧视潜在投标人行为。

2.严厉打击违规承发包行为。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山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工作指南》等文件,根据项目清单逐个排查并重点打击无证施工、任意压缩合同工期、支解发包、无(超)资质承揽业务、转包和违法分包、出借(挂靠)资质、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严格排查并重点打击本地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出借资格证书(印章)、无(超)资格 执业、不按规定履行建设管理义务等行为。对排查出的上述问题 建立台账,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突出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打击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月足额向农民工 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用,总承包单位未实行代发制度、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参建单位未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等违法违 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实行市场现场两场联动检查。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实行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两场联动。在市场监督检查中,对企业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情况一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总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对可能导致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一并进行督促整改,推动工程质量安全和企业市场行为同步规范、同步提高。

5.加大部门协同力度。建立健全有关部门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和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建筑市场共建共治格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过程中,同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积极支持。

6.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广泛发动,积极宣传,通过在施工现场悬挂标语、开设宣传专栏、公开接受举报等方式,推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形成部门牵头、社会监督、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切实畅通投诉渠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本部门官网公开建筑市场投诉举报电话,并按规定将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推送至“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平台。鼓励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并对举报严重违法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的人员进行奖励和保护。

7.建立线索移交机制。要制定线索移交制度,建立相关台账。城市管理部门发现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附移送材料清单;对违法行为已进行行政处罚的,还应当附行政处罚决定书。严禁公职人员插手工程承发包,发现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四)科学制定抽查计划

抽查活动开展前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抽查时间、抽查内容、抽查方式。

(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本年度上、下半年组织招标办、建管站等相关科室对全县建筑市场集中大检查各一次,每季度按照不低于10%比例抽查,近期招标办对全县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按照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12345行风热线反映问题较多的等情况的,可适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上级有明确抽查规定的,按规定实施。

(六)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结果

随机抽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通知、有抽查记录、有公开,做到全程留痕迹,及时做好抽查记录和工作台账归集工作。随机抽查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在不涉密的情况下,于抽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结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转变工作观念,每名执法人员要熟知随机抽查工作的具体要求,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要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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