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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sjj/2020-0000001 发布机构 平邑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 2020-01-0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12月31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平邑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卫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19年7月1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平邑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个对账销号,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县政府督查科和县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19年11月11日至12日对各相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在听取被审计单位汇报的基础上,逐项核实审计整改材料,督促被审计单位健全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各部门单位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深入剖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确保了整改工作实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类50项问题中,42项已完成整改,整改问题金额65307万元。通过整改,补缴入库非税收入22528万元,收回各类财政资金1218万元,拨付滞留资金41453万元;制定完善制度7项。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滞拨专项资金41453万元的问题。县财政部门已于2019年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和单位。

2、对非税收入未缴库22528万元的问题。财政部门已于2019年9月前全部缴入国库,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缴库管理,提高非税收入入库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3、对工程款21589万元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问题。财政部门表示今后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将全部收入支出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杜绝未经国库支付系统拨款现象的发生。

4、对部分预算单位大额提取现金140万元的问题。8月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有效减少了单位的现金提取,预算单位违规提取现金现象将会得到彻底遏制。

5、对财政资金闲置、专项资金效益不佳的问题。县财政部门已收回闲置资金1147万元,并计划制定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建立覆盖全部预算单位和所有资金的绩效管理制度。

6、对国库结余结转资金87933万元的问题。财政部门将积极强化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资金拨付进度不落后于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的时效性。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绩效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方面

(1)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残联、县体育运动中心表示,今后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维护预算刚性约束,不断强化预算执行,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不超预算支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对决算编报不实的问题。县体育运动中心、县司法局在今后决算编报工作中,力求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进一步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对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县体育运动中心已将发放的裁判费、服装款1.5万元收回并上缴财政。

(2)对无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对挪用专项资金用于补充办公经费的问题。县体育运动中心已将收回的0.6万元和结余款8.3万元上缴财政。

(2)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残联等单位承诺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实施采购,保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3)对不合规票据支出、附件不齐全等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县体育运动中心、县残联、县司法局将严格审核财务票据,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发票,坚决不予报销入账。

(4)对应收未收房屋租赁费33.5万元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收回31.2万元,剩余部分委托律师向承租人发出律师函,将尽快收回。

(5)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县残联已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清查、核对,对往来款全面进行了清理。

(6)对闲置财政资金的问题。县体育运动中心已将闲置的体育彩票公益金16万元上缴县财政。

(7)对办公OA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差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积极开发新模块功能,并深刻吸取教训,在今后资金支出过程中,充分进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8)对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问题。县体育运动中心已纠正,并将严格管理使用零余额账户。

4、内部管理方面

(1)对扣押物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综合执法局已将全部扣押物品进行登记。

(2)对新城农贸市场未经批准出租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无产权手续,且已与金桥置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目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与县国资部门沟通,完善产权手续,并将今后收取的租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3)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意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4)对账外固定资产的问题。县体育运动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进行全面清理,并建立完善了固定资产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也已将账外固定资产全部补记入账。

5、工程建设方面

(1)对虚报工程量,多付工程款的问题。县体育运动中心已将多付的工程款23.3万元追回并上缴县财政。

(2)对未按合同配置健身器材的问题。县体育运动中心已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整改。

(三)“一本通”惠农补贴资金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委组织部、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对违规领取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库区移民补助、危房改造补助等9.25万元,已全部收回。

2、县民政局、县残联对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低保补贴、重度残疾人补贴的,予以注销,停发补贴。

3、县残联、县民政局等部门建立了人员动态核查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数据,并实现了部门之间数据共享,防止类似情况的再度发生。

本报告附有整改清单,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逐一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部分未整改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8个问题未得到全面整改:一是由于县财政收支矛盾越来越大,财力严重不足造成一些问题不好整改,如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大、违规调整预算支出规模等问题;二是部分非税收入4360万元未纳入非税系统管理的问题;三是县民政局、县残联虽已停发违规的低保补贴、重度残疾人补贴,但以前多发的重度残疾人补助、低保补助23.46万元未予追回;四是县综合执法局截留、坐支的收入77.47万元,未上缴县财政;五是县司法局违规发放的标志服价款9.02万元尚未收回;六是县司法局欠缴的非税收入120.1万元,未上缴县财政。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审计整改事项,继续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对审计整改不力的,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意见》,约谈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促进预算管理、投资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三是把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作为审计监督重点,积极推进“两统筹”,改进审计工作方式,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发挥审计的“经济体检”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审计职能,为打赢“三大攻坚战”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保驾护航,为建设山清水秀、幸福和谐的市域副中心城市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附件【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存在问题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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