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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sjj/2024-0000018 发布机构 平邑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9-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平邑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平邑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9月13日在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平邑县审计局局长 孙令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工业强县、产业兴县”战略实施,聚焦加快推动市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有效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稳定经济运行取得成效。坚持全力以赴抓收入,强化调度促支出,优化结构保重点,加快改革提效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7亿元,同比增长9.04%。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机遇,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46.62亿元,同比增长13.76%。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县民生支出52.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6.29%。通过压减运转经费、削减非急需、非刚性开支等有效措施,把更多资金投向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农业农村等公共服务领域,公共财政的效能进一步体现。

——重大部署落地见效。落实落细惠企政策,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动邑星装备制造高端电动桥项目、第二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等重点项目融资落地。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1.77亿元,2023年共有54个专项债券储备项目通过财政部审核,其中16个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党委和政府督查等贯通协同,至2024年6月,针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0.18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6项。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3.91亿元,总支出66.27亿元,结转下年7.64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1.12亿元,总支出30.74亿元,结转下年0.3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03亿元,总支出0.0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51亿元,支出11.1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11亿元。

在对67个部门及84家所属单位预算分配和执行管理、绩效管理等情况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及编制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支持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落实不到位。其中,省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涉及资金57万元;1家单位工作未开展,造成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闲置220万元。二是库区移民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其中,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1家单位向31名不符合补助条件人员发放补贴3.18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0.48万元;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已完工尚未组织验收,共涉及项目97个,资金6456.14万元。三是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不到位。截至2024年3月底,平邑县2022年收到的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尚未拨付使用1968.4万元,其中支持打造提升长三角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专项资金876.4万元。四是工业发展政策落实不到位。县财政未及时拨付市级支持工业发展重大专项资金101万元,审计期间已拨付。

(二)财政资源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统筹资金再分配后仍闲置。县财政2023年统筹收回资金再分配后,仍有2个项目资金未拨付,资金闲置257.92万元。是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12家单位的5项非税收入未编入年初预算。三是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截至2024年5月,水土保持补偿费历史欠费未征缴入库655.26万元;县财政收到的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2219.32万元。四是非税收入征缴不规范。债券利息未通过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征收核算1472万元;11项非税收入未按照非税收入征缴系统政府收支科目入库。五是PPP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PPP项目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日期晚于开工日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工程质量监督手续;3个PPP项目完工验收后,未及时向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1个PPP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2个PPP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六是预备费未按规定使用。按规定,预备费只能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县财政使用预备费列支2022年清洁取暖项目款20万元。

(三)预算编制和分配管理不科学

一是预算编报不合理,调整率高。5个项目预算编报不合理。如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5800万元,当年支出11878万元,调增6078万元,调整率达104.79%。二是代编预算分配不及时。县财政年初代编预算未在6月30日之前下达到部门单位,涉及资金6524.96万元。三是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指标未及时下达。县财政未在30日内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73400万元。是项目连续两年执行率低。47个项目连续两年执行率低于50%,共涉及资金22479.19万元。五是预算执行不严格。县财政将村级支出、疫情防控支出调整出2024年“三保”范围,缩小了保障范围;4个“三保”项目未按要求标注标识代码,涉及资金1271.93万元;5家单位无预算支出政府采购项目款15.84万元。

(四)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

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4 家单位的4个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其中3个应量化未量化,1个未能有效发挥引导作用。如土地收储出让业务经费绩效目标表中,土地出让金收入仅实现设置目标的23.25%。二是对自评结果审核不严格。7家单位编制的8份绩效自评质量不佳;1家单位编制的绩效自评未对照绩效目标开展;3家单位绩效自评表执行打分与实际有偏差;4家单位自评表填报错误,不符合基本逻辑。如1家单位填报的绩效自评表中,在年度绩效指标满分为90分的情况下,自评得分为110分。

(五)政府债务管理不严格

一是项目进展缓慢。比如4个项目受施工手续、土地及规划调整等影响,有2个项目(唐村水库、昌里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开工较晚,2个项目(数字经济大厦、枣梨小 (2) 型水库工程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资金闲置30484万元,不能及时发挥效益。二是地方政府存在偿债缺口。截至2023年12月底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累计缺口2170.98万元,缺口部分由财政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垫付。三是未及时开展绩效自评。10个项目未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四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不足三日、未及时办理竣工价款结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4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未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支出不规范。2家单位超预算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11.42万元;1家单位无公函接待13次涉及金额1.01万元,会议费支出缺少实际参会人员名单;1家单位租用车辆缺少租车审批单,个别租车协议未约定租车期限。二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家单位的19个采购项目未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1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低,仅为25.88%;2家单位未定点租车9次。三是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家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实;1家单位预算草案未经党组会审议;3家单位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家单位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内审管理制度;1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扣减项目公司未完成事项的服务费。

(二)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清洁取暖落实有偏差。1家单位农村清洁取暖建设竣工台账重复登记735户,违规重复发放清洁取暖设备1套。二是民政服务仍需加强。1家单位向7名已死亡的护理员发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0.31万元;13个镇街26名护理员安排不合理,不具备护理能力;1家单位未建立委托照料服务评价考核机制。三是医保基金管理不严格。3家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多收护理费、多收诊查费等4.5万元;1家单位为11名已死亡人员参保,造成多支出财政补助资金0.39万元,审计期间已退回;1家单位未及时清退200名死亡人员医保个人账户余额8.13万元,审计期间已清退。

(三)部门内部控制管理不严格

一是绩效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平台建成后闲置,涉及投资95.34万元;1家单位个别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不够细化,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制度。二是所属单位管理存在重大风险。1家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1.14万元;1家单位下属企业为27名长期不在岗人员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保金、住房公积金。

(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不完善

1家单位未制定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制度,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未明确网络安全工作机构和直接责任人,未编制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持续聚焦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统筹管理不严

一是基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家单位应记未记固定资产;1家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多计固定资产32355.21万元;7家单位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20家单位无形资产未计提摊销;2家单位未建立健全资产相关制度。二是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未及时更新。12家单位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状态。三是违规处置国有资产。7家单位资产处置未报财政部门审批;2家单位出租房屋,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财政部门批复时间。四是超标准配置国有资产。14家单位超标准配置44项办公设备,价值17.45万元。五是在建工程管理不规范。4家单位的4项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931.4万元;7家单位的12项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42121.59万元。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不严

一是对外投资只投不管。1户企业2018年对外投资8000万元,后续未进行监管。二是资产管理较为混乱。1户企业对财务报表中已不存在的资产清理核销不及时;2户企业土地使用权未计提摊销;1户企业未经审批处置资产,涉及金额23.34万元;2户企业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租金1085.6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1000万元;2户企业无有效资产也未开展实际业务,为空壳公司。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严

一是科学绿化未落实。3690亩造林绿化工程,未进行造林设计。二是部分林业资金管理不严。道路及碎石区域无法种植但计入造林工程量,面积17.81亩,造成多计工程价款1.46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不力

重点审计了我县5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6家乡镇卫生院。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医共体建设推进不力。1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未严格执行双向转诊规范,转诊人数底数不清,并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指导方式单一。二是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欠缺。1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16家乡镇卫生院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不规范;部分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及处方开具不规范。三是对外合作共建项目不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眼科对外合作不规范,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诊疗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技术工作。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不到位

对我县新修建的4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相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1家单位未采用项目法人制开展工程建设,既是建设单位,又是监督单位,并擅自更换合同签订主体,未按合同主体支付工程款。二是工程结算不实。部分标段存在改变设备型号,工程结算不实现象。三是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部分乡镇后续管理不到位,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管理使用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水电表破损、淤泥堆积、排水沟被农户挤占为农耕地。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和项目对接,切实编细编实部门预算。二是坚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管理,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建立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衔接机制,对部门单位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资金,及时收回财政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四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注重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促进提升工作效能。

(二)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筑牢经济安全底线

一是要坚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前期论证与研究,保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确保还款来源合规可靠。二是要加强国有资本监管,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不断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三是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提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效能,有效防范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

(三)推动政策落实落地,促进政策发挥实效

一是关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工业发展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推动政策效应充分释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二是守牢“三保”底线,聚焦医疗、教育、农业农村等重点民生领域,压实管理责任,防止或避免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切实兜住民生底线。三是强化政府投资重点资金和项目的全程管理监督,认真做好项目各环节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资金到位、政策见效,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健全完善整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一是要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堵塞管理漏洞,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对审计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够的情况,要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要积极探索财政审计监督的新形式新途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推动财政提质增效,为服务平邑县市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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