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sfj/2020-0000032 发布机构 平邑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意见征集【已归档】 发布日期 2020-06-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县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是2020年7月1日前以县政府或者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二、清理原则

坚持立改废有序衔接原则。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予以废止或者修改:(1)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的;(2)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项目或者措施的;(3)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妨碍公平竞争或者有违社会公正公平的;(4)没有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5)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已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已被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6)与国家和省有关现行政策规定不一致、不衔接的;(7)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或者脱离工作实际的;(8)存在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不符合精简审批流程相关规定的;(9)不符合“减证便民”改革要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证明事项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平邑县司法局提出意见建议。

单位地址: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539-4212580

传真电话:0539-4223518

电子信箱:pyfazhiju@163.com


2020年6月29日


附件3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起草部门

发文字号

生效时间

有效期

1

平邑县社会救助办法

民政局

平政发〔2015〕26号

2015年12月05日

2020年12月04日

2

平邑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司法局

平政发〔2016〕9号

2016年12月15日

2020年12月15日

3

平邑县县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教体局

平政办发〔2016〕18号

2016年10月07日

2021年10月06日

4

平邑县整村搬迁优惠政策

住建局

平政办发〔2017〕7号

2017年04月18日

2020年12月31日

5

平邑县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

应急管理局

平政办发〔2017〕9号

2017年04月27日

2022年04月26日

6

平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规则

司法局

平政发〔2018〕2号

2018年03月03日

2023年03月02日

7

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

平政发〔2018〕3号

2018年03月01日

2023年02月28日

8

平邑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

平政发〔2018〕4号

2018年03月01日

2023年02月28日

9

平邑县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

平政发〔2018〕5号

2018年03月01日

2023年02月28日

10

平邑县城市绿色图章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

平政发〔2018〕6号

2018年03月01日

2023年02月28日

11

平邑县县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局

平政办发〔2019〕6号

2019年05月04日

2024年05月03日

12

平邑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人社局

平政办发〔2019〕12号

2019年09月09日

2022年09月08日

13

平邑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司法局

平政发〔2019〕14号

2019年11月09日

2024年11月08日

14

平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财政局

平政办发〔2020〕3号

2020年03月22日

202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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