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全覆盖检查机制。综合利用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等监管手段,从企业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所有获证企业在许可后三个月内开展一次跟踪检查。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配合市局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是检查企业是否符合原许可条件,原辅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企业曾经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对罐头生产环节举行4次双随机检查,6次专项整治,累计检查企业205家次。
二是完善分级监管机制。依据产品的风险类别、现场核查、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和投诉举报六个要素综合评定,对地方镇的67家果蔬罐头生产企业按照风险等级从低到高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建立“一企一档”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档案。并根据风险等级合理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将A级、B级企业加强指导帮扶,重点对问题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将C级、D级企业列为监管重点,每年至少开展3-4次监督检查。目前,地方镇罐头生产企业A级18家、B级35家、C级9 家、D级1家。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机制。一方面企业自查风险隐患。发放企业自查操作手册126份,要求规模企业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风险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食药监部门做好随机检查和隐患整改追踪检查。另一方面监督检查风险隐患。食药监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等管理制度,严格管控产品配方变更、生产工艺变化、生产条件保持、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标签标识等高危风险点。共排查出隐患520项,按时销号520项,隐患处置率达到100%。
四是运用监督抽检机制。结合现场监督检查,强化对罐头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工作,扩大和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效果。重点对可能存在问题或者涉嫌非法添加物产品,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的作用,有针对性的检测二氧化硫、柠檬黄、日落黄、果绿、亮蓝等非法添加物,安赛蜜、甜蜜素、阿斯巴甜等超限量添加物。罐头生产环节监督性抽检420批次,7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8.33%。建立了地方快检室,快检360批次,不合格6批次。
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对“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涉及罐头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及时反馈,保证所有举报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调查、办结和答复,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涉及违法的依法调查处理,并加强对群众投诉举报多发的企业的监管力度。接收涉及地方罐头的投诉举报42件,调查核实34件,合理调解28件,立案查处6件,处理率、反馈率、满意率均为100%。
六是启动宣传培训机制。通过开展食品生产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食品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活动7次,培训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管理人员600余人次,与罐头生产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6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