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1时21分,平邑县白彦镇辖区内的平邑宇星工程服务经营部成品输料皮带底部设置的底托护板部位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以下简称:“10·17”事故)。
事故发生后,临沂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平邑县政府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按照督办通知抓好落实,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邑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和白彦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人员成立平邑白彦宇星工程服务经营部“10·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事故调查组对“10·17”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平邑白彦宇星工程服务经营部“10·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并报临沂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2025年2月18日,平邑县人民政府作出了《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平邑白彦宇星工程服务经营部“10·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平政复字[2025]4号),“10·17”事故调查处理已在法定的时限内审批结案。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鲁安发〔2021〕20号)有关规定,2025年8月18日,平邑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和白彦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人员成立评估工作组,对“10·1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访等方式,对照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决定等进行逐项评估检查。
二、严字当头,实施精准规范问责
(一)严谨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2名公职人员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均已处理到位。
1.2025年6月13日,给予平邑县白彦镇安监站站长杨某刚诫勉处理。
2.2025年3月31日,给予平邑县白彦镇副镇长徐某民批评教育备案。
(二)严格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1家责任企业和1名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已全部按程序进行了立案处罚。
1.2025年4月18日平邑县应急局对平邑宇星工程服务经营部作出处60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已结案。
2.平邑县应急管理局对平邑宇星工程服务经营部负责人王某楠作出处5.4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已结案。
(三)严厉其他问责
平邑县白彦镇党委、政府向平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高位推进,着力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平邑宇星工程服务经营部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暴露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开展事故教训警示会议,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针对问题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提升现场的施工安全水平。公司于2025年3月7日、3月8日、4月8日、4月22日、5月8日、6月24日分别开展公司级别的全员培训,并针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验收,确保培训实效。三是针对成品带防护棚安全生产评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防护棚已经设置好安全警示标识并按照委托第三方出具的设计图纸完成加固,针对个别脱落焊点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焊接,出具完整的设计图纸,编制钢结构防护棚安全管理制度,5项问题均已经整改完毕。四是针对事故进行深刻反思,并制定防范整改措施,形成总结报告,向镇政府进行汇报。五是加大事故隐患排查的力度和深度,每月进行隐患专项整改及公示整改情况。
(二)有关政府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白彦镇政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多种举措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2024年10月31日立即召开全镇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事故情况并对事故进行复盘分析,听取企业负责人现身说法并进行深刻反思。组织各工贸企业开展全方位的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对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对各项施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在梳理,辨识。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二是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2024年11月4日印发通知立即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出动6个检查组,检查企业28家,共计排查整改事故隐患86条。按照省市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围绕"八大行动","四项整治",持续深化违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专项整治。2025年3月2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四项整治”的通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四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加强监管执法,提升治理能力: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确保监管无死角;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2、自全县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县应急局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治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制定并印发《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列出整治重点、明确工作步骤、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持续用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十严禁”,要求属地镇街督促并指导辖区内的企业不定期对“十严禁”内容进行全员学习并测试,同时张贴在厂区内明显位置供职工学习,推动“四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二是下大力气推进电气焊智能化监管,通过一日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的方式,督促各镇街、行业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电焊机进行“加芯赋码”,现已完成989台。三是紧抓小微企业规模小、人员少、基础弱的安全生产特点,突出用火用电、应急处置、应急逃生现场能力提升,分行业制定了小微工贸企业安全技术指南,通过打造标杆、观摩学习、示范引领、督促提升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紧抓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督导作用,组织开展了有限空间规范化作业暨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平邑县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明确部门、镇街属地安全生产职责,推进镇街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职责明确、管理科学、协同高效的安全生产格局,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全面托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实体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清查,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本地实际经营但外地注册的企业、隐蔽性生产单位等盲区进行穿透式排查,确保全领域、全主体无遗漏。在前期摸排2519家的基础上,将小微企业一并纳入监管视线,目前,共摸排企业4630家,个体工商户14200家。二是开展四项整治数据摸底。吸取“6.23”事故教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四项整治”重点数据摸底,电气焊方面,共摸排电焊设备1125台,气焊设备282台,切割机505台,持证人员859人;吊车方面,共摸排吊车174台,操作持证人员114人;有限空间方面,共摸排涉有限空间单位670家,有限空间4177处;施工队伍方面,共摸排424个队伍,人数3970人,其中,持有电气焊设备的队伍128个,有持证人员队伍数53个。三是加大四项整治工作力度。针对电气焊设备排查出的底数,要求动态更新并做好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电焊设备1125台,已完成930台,完成率83%,其余的采取日调度、周通报的方式督促推进,对无法安装的老旧焊机,要求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确保电气焊动火作业安全。
四、抽查情况
评估工作组到事故发生地根据《平邑宇星工程服务经营部安全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平邑宇星工程服务经营部成品带防护棚安全生产评估问题整改报告》,核查情况如下:1、防护棚已经设置好安全警示标识并按照委托第三方出具的设计图纸完成加固;2、针对个别脱落焊点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焊接;3、委托第三方出具完整的设计图纸;4、编制钢结构防护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定期评估等工作流程和责任人;5、2025年3月8日开展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全员培训,6月24日开展安全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维护的全员培训等,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5项问题均已经整改完毕。现场已经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五、工作建议
从总体上看,相关责任单位及有关政府部门均能高度重视事故调查报告的整改要求,基本按照报告提出的责任处理建议与整改防范措施,逐条细化落实、逐项对账销号,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实效,不仅有效防范了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更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挖根源,通过开展全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多场次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等多措并举的方式,全面提升了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
今后,有关政府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 的责任感,持续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监管举措、压实监管责任,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督促辖区内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要求贯穿生产经营全流程,严抓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设施维护、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从源头上精准识别、彻底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进一步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