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slj/2020-000006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水利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2020年以来,县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法规制度定规矩, 以监督执法作保障﹐加快推进水法规制度建设,大力实施水政执法提档升级,持续加大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协调推进依法行政、水事纠纷调处、政策研究等工作,不断夯实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法治基础,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水利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本部门职能 (一)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对水利系统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积极配合司法局开展法律、法 规的培训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 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以来,按照县政府的工作安排,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责任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形成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清单纳入“互联网+监 管”系统,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 (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 的申请材料一律予以取消。 (三)做好行政职能的划转工作。根据国家机构改革中的职能调整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理清职权、明确归属。对涉及农田水利、环境保护、防汛抗旱防风等方面的划出事项,积极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沟通联系,主动提供办理流程、 服务指南等各类基础材料,确保划转职能能够平稳过度、无缝对接。 三、加强水利普法宣传教育 县水利局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 国家宪法日等平台和载体,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展示图板、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详细介绍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省市水利工作思路、各级水法律法规,以及我县水资源现状和水利工作情况,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水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政治理论,认真组织普法学习,进一步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省水利厅组织的全省水政监察培训和县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等系列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三 项制度系列清单和执法服务指南及流程。 (三)严格开展水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各中小型水库、河道、水工程等安全运行及水域等设施进行了日常巡查,对乱挖、乱建、乱倒等水事违法行为的进行了监督检查。 1.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县成立了以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组成了矿产管理办公室,将县区域境内河道非法采砂作为行业乱点乱象整治重点,采取重点监控、 蹲点守候、不间断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与乡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发现并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10宗, 处理110 宗。 2.大力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相关工作,对河道范围内的“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等现象进行了销号处理,2020年以来共发现河道“四乱”现象 13宗,均已完成销号。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2020 年现场检查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流失,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等情况均已完成 4.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做好行政检查和行政征收“双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明确了“双公示”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建立“双公示”信息工作台账,将各类行政检查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了市场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清理工作,对部门的存量文件和新增文件逐一排查,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法制建设、行政检查、执法监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 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存在工作人员有 限,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现有持证的行政执法人员主 要负责对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而承担监督 检查职责股室的检查人员均未取得行政执法证。工作人员普遍承担着其他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同时,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依法治水的需要。 (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主要是水行政执法手段 较为单一和落后,行使强制手段难度较大,加之管理相对人 成分复杂、素质偏低,水法律意识淡薄,面对执法人员采取 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的态度拒不配合,给水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水利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优 化权力运行流程,积极推进我县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进程。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组织开展党组宪法专题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引领带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水利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把普法宣传教育与生态修复、全面推行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保护等水利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积极推进水利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推动形成全社会积极践行水法治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扎实开展水政监察执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 和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边界水事活动特别是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边界地区水事秩序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技术、行政和工程等措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要坚持依法治理和团结治水,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对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同时,要以河湖专项执法检查为重点,按照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为水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平邑县水利局 2020年12月8日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