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fzhggj/2019-000014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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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平发[2017]6号)和《平邑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平法委发[2019]2号),结合发改实际,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不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简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核准目录减少核准类项目,房地产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建立了规范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高了审批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推出了“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对“零跑腿”事项,项目单位通过网上平台办理即可;“只跑一次”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一次即可办结,严格做到了审批时限“零超时”。 制定和公布权责清单。梳理了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完成了《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权责清单》。经县编办审定通过,公布权力清单91项,其中行政许可类5项、行政征收类1项、行政处罚类44项、行政强制类4项、行政给付类1项、行政奖励类1项、行政检查类17项、其他权力类10项、公共服务类8项。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 依法依规做好物价管理工作。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跟踪监测。加强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段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跟踪监测。积极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涉案涉纪价格认定160起,涉案金额193万余元,维护了司法公正。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依托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对全县各有关单位所做“双公示”事项信息、信用红黑名单信息等进行归集公示,初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截至目前,全县上传23772条双公示数据,其中行政许可21384条,行政处罚2388条;上传地方红名单15条,地方黑名单756条。探索利用信用信息,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截至目前,全县24个相关部门单位形成了“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各领域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为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形成合力奠定基础。逐步推进各行业信用监管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依据国家发改委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分别对旅游、煤炭、天然气、道路客运等领域开展了信用监管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立了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度。履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职责,2019年度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出现因违反法律、法规及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而被上级政府撤销或责令修改完善的情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贯彻落实《平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定行政许可事项颗粒化清单,立项项目申请材料、流程、时限、结果等全部公示。积极配合我县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将单位所有的行政处罚权统一交由综合执法局行使,理顺了行政执法体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财务预算、决算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加强信息公开,按程序答复信息公开申请6件。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收到12345呼叫中心派发的电子工作单106件,办结106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听取法律顾问建议意见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培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学法制度,开展法治专题培训2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1次,组织普法考试1次。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制定公布了权责清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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