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xgzbm25/2026-0001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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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高全县市场监管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全县市场监管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做好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内涵,明确任务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质量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主动作为。二是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要求,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三是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把法治建设放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推动全县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做好“监管+服务”型执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四清单一规范”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相结合,全年依法实施不予处罚案件75件,减轻处罚385件,受益市场主体达460余家。二是通过内部督查、社会监督、问题通报和案件回访等手段,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提高了执法的精准度,做到执法过程中解释到位,后续跟踪服务到位,切实提升了群众的信任度、满意度。三是积极利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执法“动态留痕”,实现涉企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云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了对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营造了主动服务、规范检查、无事不扰的执法环境,切实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二)依法履职尽责,以监管“红线” 守安全“底线” 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四大安全”,实行源头防范、严管细查、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指标、药械化风险隐患排查指标全部取得满分。各镇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县876个网格均已配备网格员。包保关系建立率、承诺书签字率、督导完成率动态保持在100%,“一排底线”排查食品类安全隐患481条,考核成绩位于全市前列。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24家(含小作坊166家)、各类流通单位3612家、餐饮单位3970家、特殊食品生产单位2家,检查覆盖率为100%。181家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三标”管理制度,企业执行标准公示率、食品安全自查率均达到100%。开展“你点我检”快检200批次,完成农残速测48143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1550批次。发挥83处快检室作用,完成快检5.1万批次,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快检覆盖率100%。对33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3100批次,不合格129批次,核查处置率为100%。开展罐头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企业16家,整改16家。承担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试点工作,全县444家学校食堂的信用档案建设完成率达到100%。对2022年度评选的“食安平邑”示范企业进行全面“体检”,评选“十大节约餐饮单位”,曝光反餐饮浪费黑榜单位4家。推行“1+4”工作法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被总局以简报形式推广。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分别创建“食安平邑”示范单位20家、58家、56家,打造示范镇街3家、餐饮示范街1条。“食安平邑”经验做法被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杂志予以刊发,先后在全省“食安山东”建设推进会、全省食药安办主任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介绍,案例入选临沂市2023年第十批改革案例并上报省委改革办。在全市食品安全评议中再获A级等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078家、化妆品经营单位427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073家,检查覆盖率为100%。发现未严格执行药品GSP规范、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购进验收记录不全等问题隐患89起,全部整改完毕。办理药品大案要案6起。其中,移送公安1起,吊证1起。立案查处普通程序药械化案件161件。完成唯一标识实施应用的机构175家。药品监督抽检89批次,化妆品抽检10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947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71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12例,挖掘药品风险信号7例、医疗器械风险信号7例、化妆品风险信号3例、药物滥用报表35份。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试点成功被省局立项。全省中药生产监管风险会商会暨“中药突破”现场观摩会在平邑县召开,推广了我县的经验做法。在临沂市第九届药械化执法办案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2起案例入选《2023年全市化妆品“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典型案例汇编》。2项工作入选《2023年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典型经验汇编》。特种设备企业端法人单位登录率、数据完善率、双重预防机制完备率动态保持100%,稳居全市前三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89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部落实安全总监督、安全管理员规定。开展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气瓶充装、压力管道、客运索道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隐患 164 起,立案处罚19 起。在用电梯全部纳入96333平台并及时采集录入电梯基础信息数据,在用电梯安责险保险率实现100%。安全生产人均执法工作量平均值为55%,高于市局参考值。市对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考核位居全市前列。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检查生产领域再生纤维制品20家,流通领域食品相关产品6家、钢筋销售单位22家、水泥生产企业2家、电线电缆销售单位17家、燃气具销售单位82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44家、学生儿童用品销售单位40家、水泥管道生产企业3家,发现并整改隐患8起。抽检加油站126家次,抽检样品398个,全部合格。配合市局抽检加油站120家次,抽检样品375个,全部合格。抽检其它工业产品1000批次,不合格33批次,合格率为96.7%。2023年度国家、省、市、县后处理共计8条,全部完成。强化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的使用,录入市级监督检查结果331条,对监督检查发现的3个问题已督促企业提交整改报告并完成复查验收工作。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2023年以来,根据上级部署,我局迅速开展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局在岗职工298人,共查摆1813个问题,制定3889条整改措施,均已整改完毕。对排查出的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担等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一是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共开展了9次专题会议,对整治重点及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指明了工作方向,推动了整治进程。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案卷评查、以案释法、阶段性总结会议等形式,对现存执法问题进行梳理、讲解,为执法人员答疑解惑。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守牢执法底线,通过警示教育大会、传达上级通报等形式,强化了纪律规矩意识,切实突出了整治的政治性、警示性。四是持续做好“开门搞整治”,通过向社会公布问题线索受理电话、邮箱等方式,对执法问题线索进行多渠道收集,执法人员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增强依法办事和依程序执法的能力。 (四)优化办案流程,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的基础上,根据权责事项、机构设置等具体实际,出台了《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有效地优化了执法流程,提高了案件管理水平,减轻了执法一线负担,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量和监管执法效能。二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系统,实现了执法、审核、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执法办案全流程引导,统计、分析全领域覆盖,法律法规全领域查询、匹配;电脑、移动端实时同步数据;案件公示自动对接推送等多项创新性功能,充分发挥了信息技术的作用,提高了办案效率,是实现智慧化监管的有效手段。三是为规范和监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及时纠正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出台了《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预警意识,全面推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纠错和吸收矛盾的功能,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2023年,以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计64宗,我局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予以答复或处理,复议维持率始终保持在高水平。我局依法积极应诉,7宗行政诉讼案件均无败诉情况。三是依法高效处理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受理消费者各类举报投诉15470起,同比增长36.88%,处置率、办结率均为100%,成功率达到96.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机关各科室、所,事业单位为普法责任主体,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全覆盖、无疏漏、有实效”地普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二是制定了《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大力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关注“重点节日、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突出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5•20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世界标准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普法特色品牌活动。 三、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宗旨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贯彻不到位,党组成员对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压力传导不够,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缺少换位思考,听汇报多,下基层少,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了解不足,为民服务的手段与措施缺少针对性。 (二)抓执法工作不严格,标准要求需进一步提高。 虽然对常用法律法规经常性开展培训学习活动,但在持续抓、规范抓、全面抓上力度不大,缺少后续跟进机制,导致了业务培训“一阵风”,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执法人员依旧习惯于凭经验、凭老办法看问题、办事情,导致在应对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时业务水平不过硬。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开拓进取精神还不够足。 存在等靠思想,对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缺乏深入研究思考,工作时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安于现状,缺少主动性、积极性的现象,对深层次问题、复杂问题研究得不深入、不透彻,改革创新意识有待增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大。工作能力和水平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工作目标不明、方向不准,亮点、典型不多。 (四)监管执法和服务能力欠缺,相关制度不健全。 对程序监督多,实体监督少;个案监督多,类案和整体情况分析研究少;管理监督多,发现问题和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建议少;对案卷等书面材料重视多,对现场检查情况了解少;监管理念与手段、业务素质难跟上市场经济变化节奏,面对新的监管执法难点出现时,解决能力滞后、处理手段单一,难以将隐患与问题进行及时防控。 四、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以身作则、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带头学法用法,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组织会前学法、日常普法等形式,常态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县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确保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全面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部门。 (二)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 坚持重要法治工作和重大行政决定党组集体决策,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扎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任务,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着力提升全县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将法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着力抓好以下几个重大问题:一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四清单一规范”制度要求,做到高效执法与服务型执法相结合。二是积极利用信息化执法平台。通过网上办案系统、涉企联合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智慧化监管。三是筑牢安全底线,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力度。四是严抓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针对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共开展9次部署调度会议,出台印发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材料汇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局内文件。 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以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持续推动全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强化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全局干部依法行政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营造宽严相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型执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做到执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集中整治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运用好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合并检查事项,减少执法频次,避免重复检查;贯彻执行“四清单一规范”制度,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相结合,避免类案不同罚、一刀切执法等现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三)守牢执法底线,严明纪律规矩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抓实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加大对干部职工作风状况考察和日常监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面加强行风建设。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着手修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制定“常用案件证据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统一案件办理标准,从案源核查、证据采集、调查措施、办理期限、执法文书使用等各个环节,严格审核案件的立案、调查、定性、处理等查办过程;制定“行政处罚罚没物资的管理和处理”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明确任务指标,实行严格的量化考核,全面完成服务、监管、执法、廉政风险防范及日常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 (五)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认真落实《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积极运用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实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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