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dfz/2026-000001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地方镇 |
| 公开目录 |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地方镇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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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地方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基层治理实际,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年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全年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专题培训2期,覆盖干部职工200余人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授法治课,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二)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4期,培训72人次,一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质量持续提升。 二是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村宅基地管理等领域,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制度,对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适用告知承诺、批评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三)深化法治为民,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一是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综治中心、信访办、热线办、司法所、派出所、村居等力量,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两化一中心”贯通机制。全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57件,调解成功率达96%,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推广“十户联防”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二是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镇62个村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协助化解纠纷126起。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其在普法宣传、矛盾调解、法律服务中的作用。 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3·15”“6·26”“12·4”等重要节点,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等活动8场,覆盖群众5000人次。创新普法载体,利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普法内容12条,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四)强化权力监督,促进权力阳光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镇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100%。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举报等渠道,确保公正执法。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镇村公开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质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推动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和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在处理复杂矛盾纠纷、推进重点工作时,仍存在依赖传统行政手段、凭经验办事的现象。 二是普法工作精准性不足。普法内容与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契合度不高,形式较为单一,新媒体普法运用不够充分,传播效能未充分释放。 三是执法协同机制不够健全。跨部门执法协同联动不够紧密,存在执法重叠、衔接不畅等问题,部分执法人员政策精准把握能力有待提升。 四是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不均。部分村依法自治能力不强,村规民约修订和执行不够规范,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存在“顾而不问”现象。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村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年开展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加强干部法治能力培训,聚焦基层治理、行政执法、矛盾化解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决策科学合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跨部门执法协同机制,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 (三)深化法治为民,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持续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工程,加强业务培训和激励管理,充分发挥其基层法治服务作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实施“靶向式”普法,针对不同群体制定普法清单,开展精准普法,提升普法实效。 (四)强化监督制约,推动权力阳光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公开平台,提升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五)加强组织保障,凝聚工作合力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重要内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法治力量,加大经费、阵地等保障力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培育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地方镇人民政府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地方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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