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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czj/2025-0000048 发布机构 平邑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3-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平邑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平邑县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法治建设要求,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夯实法治财政建设根基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局党组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听取法治财政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将法治建设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与协调工作。

2、建立党建监督长效机制。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和研究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其他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教育管理,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向局党组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3、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确保财政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二)着力优化财政营商环境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动态管理。2024年完成规范性文件修订1件,修订过程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2、健全财政机构职能体系。严格执行权责清单管理,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行起草科室、法规科双重审查机制。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依法理财,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及时在政府网公布年度预决算信息,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让公众能够清晰、准确地了解财政部门工作动态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1、紧抓财政收支管理。健全组织收入工作机制,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2亿元,增长8.7%。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网,2024年全县民生支出54.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7%。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始终将“三保”支出摆在最优先位置。

2、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力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充分把握当前超常规财政逆周期调节窗口期,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多种方式盘活处置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各类资产资源的最大效益,促进财政增收、资产增值。

3、提高财政管理质效。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快建设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扎实做好普法和执法工作

1、切实加强法律风险防控。认真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建立更加完备的财政法治建设制度体系。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认真履行法制审核职能,持续完善财政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加强财政法制审核,推进财政依法治理更加科学规范。

2、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全市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和2024年度普法计划,以宪法、民法典、预算法和新修订的会计法等为重点,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财政预算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开展12次专题普法活动,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显著提升。

3、推动财政规范文明执法。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统一大市场工作措施,修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工作计划。严格执行财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完善“不罚轻罚”事项清单,梳理出不罚事项50项、轻罚事项15项,行政处罚适用情形更加细化具体。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职责履行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法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对财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切实把财政法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综合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整改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切实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2024年法治建设督察反馈的督察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措施,形成了工作机制,认真整改完成。

三、工作存在问题

(一)法治思维能力建设需要加强。个别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的系统性、主动性不强,财政工作整体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财政普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财政普法工作具有系统性和全局性,普法工作在形成有效合力方面还有待加强。财政普法教育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强,普法成效不够明显。

(三)财政法治力量较为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服务保障财政改革任务的能力有待加强,亟须考录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

四、下一步打算

2025年,县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要求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融入财政管理服务各方面,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难题、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通过建立更加完备的财政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财政改革发展高效、规范、透明运行,让法治优势真正转变为财政治理效能,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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