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scjdglj/2025-000001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3-3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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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各级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场监管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做好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内涵,明确任务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质量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主动作为。二是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要求,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三是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把法治建设放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推动全县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做好“监管+服务”型执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四清单一规范”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相结合,全年依法实施不予处罚案件65件,减轻处罚262件,受益市场主体达320余家。二是通过内部督查、社会监督、问题通报和案件回访等手段,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提高了执法的精准度,做到执法过程中解释到位,后续跟踪服务到位,切实提升了群众的信任度、满意度。三是积极利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执法“动态留痕”,实现涉企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云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了对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营造了主动服务、规范检查、无事不扰的执法环境,切实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二)依法履职尽责,以监管“红线”守安全“底线” 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四大安全”,实行源头防范、严管细查、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一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二是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两品一械”经营秩序,持续强化流通使用环节监管,有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三是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以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超期未检特种设备、锅炉排查整治、电梯制动器、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为重点,强化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积极促进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组织开展燃气器具、电动摩托车、儿童用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三)优化办案流程,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有效地优化了执法流程,提高了案件管理水平,减轻了执法一线负担,进一步了提升办案质量和监管执法效能。二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系统,实现了执法、审核、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执法办案全流程引导,统计、分析全领域覆盖,法律法规全领域查询、匹配;电脑、移动端实时同步数据;案件公示自动对接推送等多项创新性功能,充分发挥了信息技术的作用,提高了办案效率,是实现智慧化监管的有效手段。三是严格落实执行《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及时纠正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全面推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纠错和吸收矛盾的功能,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2024年,以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计146宗,我局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予以答复或处理,复议维持率始终保持在高水平。我局依法积极应诉,7宗行政诉讼案件均无败诉情况。三是依法高效处理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受理消费者各类举报投诉8134起,响应率为100%,满意率为97.97%,解决率为99.3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机关各科室、所,事业单位为普法责任主体,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全覆盖、无疏漏、有实效”地普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二是制定了《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大力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关注“重点节日、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突出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5•20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世界标准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普法特色品牌活动。 三、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宗旨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贯彻不到位,党组成员对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压力传导不够,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缺少换位思考,听汇报多,下基层少,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了解不足,为民服务的手段与措施缺少针对性。 (二)抓执法工作不严格,标准要求需进一步提高。 虽然对常用法律法规经常性开展培训学习活动,但在持续抓、规范抓、全面抓上力度不大,缺少后续跟进机制,导致了业务培训“一阵风”,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执法人员依旧习惯于凭经验、凭老办法看问题、办事情,导致在应对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时业务水平不过硬。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开拓进取精神还不够足。 存在等靠思想,对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缺乏深入研究思考,工作时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安于现状,缺少主动性、积极性的现象,对深层次问题、复杂问题研究得不深入、不透彻,改革创新意识有待增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大。工作能力和水平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工作目标不明、方向不准,亮点、典型不多。 (四)监管执法和服务能力欠缺,相关制度不健全。 对程序监督多,实体监督少;个案监督多,类案和整体情况分析研究少;管理监督多,发现问题和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建议少;对案卷等书面材料重视多,对现场检查情况了解少;监管理念与手段、业务素质难跟上市场经济变化节奏,面对新的监管执法难点出现时,解决能力滞后、处理手段单一,难以将隐患与问题进行及时防控。 四、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以身作则、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带头学法用法,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组织会前学法、日常普法等形式,常态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县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确保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全面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部门。 (二)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 坚持重要法治工作和重大行政决定党组集体决策,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扎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任务,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着力提升全县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将法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奖惩。着力抓好以下几个重大问题:一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四清单一规范”制度要求,做到高效执法与服务型执法相结合。二是积极利用信息化执法平台。通过网上办案系统、涉企联合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智慧化监管。三是筑牢安全底线,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力度。 五、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以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持续推动全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强化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全局干部依法行政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营造宽严相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型执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做到执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集中整治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运用好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合并检查事项,减少执法频次,避免重复检查;贯彻执行“四清单一规范”制度,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相结合,避免类案不同罚、一刀切执法等现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三)守牢执法底线,严明纪律规矩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抓实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加大对干部职工作风状况考察和日常监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面加强行风建设。 (四)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认真落实《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积极运用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实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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