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cgzfj/2025-000000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3-30 |
文号 | 平综执〔2024〕3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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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弘扬法治精神,深耕执法主业,全局综合执法各项工作逐步迈向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是狠抓案件办理。重点围绕立案、案审、听证、复议、应诉、执行6个“关键环节”狠抓案件办理,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公正。全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409件,简易程序案件429件,组织案审会35次,集中会审重大案件90余件,办理非诉执行案件14件,组织开展案件评查4次。二是狠抓业务培训。制定《年度执法业务培训方案》,细化和完善了相关培训内容、丰富了培训形式,组织开展了全局执法业务技能培训,组织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学习6次,组织对法制员开展业务培训4次,集中培训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对片区中队和乡镇中队业务指导及解答咨询200余次,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4次,提升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三是狠抓“三项制度”落实。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对各类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公示,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每周召开一次案审会,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严格法制审核,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加强案件管理,严格法律文书使用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大对执法案卷的检查审核力度。四是集中梳理执法权限。集中开展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对常用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集中筛选和汇总,共梳理出常用综合执法职责权限近700项,法律法规规章74部,裁量权基准8部,为案件办理提供了准确而实用的执法依据。五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狠抓城市精细化管理、扎实做好餐厨油烟治理、渣土运输扬尘及户外广告治理,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违法行为,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六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与县普法办进行业务对接,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及时上报和公示。编印普法宣传资料,组织法律志愿者及公职律师参与活动,及时撰写普法信息。先后组织开展了“法律十进”及“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日”等活动10多次,有效做好了普法宣传各项工作。七是做好其他日常业务性工作。与各办案中队、业务科室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做好日常疑难、复杂案件的业务性指导工作。与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制作案件移送清单,不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有效的提高了执法效果,增强了执法合力。同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普法宣传的方法和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效果还需提高。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知识水平、年龄结构、学习能力不同,致使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执法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定期学习、定期研究,确保法治建设在综合执法系统有效落实。 (二)落实党组责任,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相关会议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不定期开展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培训会和早点名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贯彻学习;三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三)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确保公平公正执法。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不得插手具体案件等制度,实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确保办案中队依法独立办案,切实保障案件公正办理。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新的一年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学习贯彻,持续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继续加大综合执法领域和城市管理领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创新力度,定期强化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技能比武,让每名执法人员成为学法、懂法、用法的“行家里手”。同时加强对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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