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zfcxjsj/2024-000001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住建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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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保障普法工作经费情况。为确保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广泛覆盖,足额保障法制宣传的经费支持,以此推动法律知识在全县范围内的普及与传播。 (二)部署、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平邑县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和研究工作汇报,完成了对县委法治委进行会议述法的工作,相关资料已通过协同网发到指定邮箱。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积极响应号召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利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形式进行讲座,督促和引导局党组带领全局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得到了明显提高,合格率均已达标。 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情况。今年以来,平邑县住建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1件,现已撤诉,无败诉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情况。平邑县住建局对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公开。决策事项均经决策承办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和司法行政部门全面、具体、规范合法性的审查,在决策承办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初审时,按规定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时,按规定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出法律意见。 (三)保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按照《临沂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制定了《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了《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职律师工作方案》等文件,有效地保障了住建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的发挥。 (四)行政执法协调情况。平邑县住建局已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并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作用明显,定期协助相关单位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对相关档案资料按时报送。2023年3月,县住建局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平安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取得成效与不足 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检查机制等制度。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教育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创新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持续不断地加以推进。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电子显示屏、宣传页等多种形式进行思想教育,强化全体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意识,筑牢法治信仰的根基,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水平。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方针,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系统性经常性的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和效率,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 三是进一步激发创新意识。充分发挥机关人才优势,挖掘人才潜力,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探索我局党建工作新途径,使我局法制建设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化,机制更加健全,为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焕发新的活力,为法治建设注入更加强劲的动力。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 1月 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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