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yiyillbzj/2023-000000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2-1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积极履行医疗保障职责。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领会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通过线上线下个人自学、聆听专题报告、党组中心组、党支部会议等形式,迅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讨论党的二十大关于对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新思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带头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理论体系和丰富内涵。通过学法普法,领导班子和执法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广泛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在4月份开展了“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新时代理论与医保政策进行有机融合,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努力提升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政策的知晓率。 (三)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始终把医保基金监管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构建有效的基金管理组织框架,细化定点服务协议,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约束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法治医保建设责任 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肩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任,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督促,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落实法治医保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决策规定,坚持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均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工作生活中,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依法行政的各项规定,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带头锤炼自己的党性和政治素质。 (五)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今年以来,通过门户网站、“平邑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健全信息保障、审核、发布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信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们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行政处罚经验缺乏。目前,医保部门关于行政处罚较保守,对两定机构的管理仍以协议处罚为主,需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二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局机关行政编制较少,行政执法人员短缺,对两定机构的督查主要以医保中心稽核人员为主,开展行政执法受到制约。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开展有关医疗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普及,丰富宣传渠道,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广大参保人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力度 依托我县建立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精干力量,利用智能监控、智能审核、大数据监管等措施筛查疑点,强势推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动行政管理创新。继续聘用法律顾问,为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完善网站建设,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