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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tjj/2023-0000009 发布机构 平邑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1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平邑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平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县统计局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将本部门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八五”开篇,深化普法宣传

紧扣“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国家省市统计局 “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统计业务实际,制定了《平邑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平邑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目的是实现“四个增强”。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二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尊法、知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提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统计调查对象懂法、知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提高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办事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持续提升,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贯彻落实统计监督意见,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按照统计系统要求,及时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县委理论中心组(2022年第5次)和县政府理论中心组(2022年第3次)上传达学习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同时将《监督意见》、《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纳入统计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全体人员集体学习内容,并在2月23日、2月25日、3月15日、5月25日组织召开镇街统计分管领导座谈会、贸易和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专业、房地产建筑业、农业、工业等专业培训会组织各乡镇街区相关专业统计人员进行学习,依法加强统计管理,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规范专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县统计局聘用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曾庆功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进一步规范统计普法、执法等程序。

(三)抓谋划促落实,力促执法规范

一是按照省市专项纠治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四个必查”,制定了《平邑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建立了县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和双向互动,有效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的发挥。二是为了加快政府职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县统计局与人社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做到共同参与、共同研究检查内容、互相交流检查经验,提高执法能力,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大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今年以来先后3次组织党组集体学法,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重要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党组成员围绕基层统计法治工作开展调研,分别作出《基层统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调研分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计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调研报告》。二是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爱临沂APP、平邑政府网站、平邑首发APP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共发布法治信息21篇,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够高。部分干部职工对于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还没有达到完全的理解与认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实践认识不深入。统计普法宣传力度不够、程度不深,导致部分企业和单位对《统计法》落实不很到位,个别指标数据不协调、不匹配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宣传教育不到位。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还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企业对于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较浅,开展的普法教育仍然偏少,活动形式过于简单,宣传力度有待增强。

(三)统计执法能力不强。国家统计局规定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需要符合编制、年龄、工作年限、考试等条件,导致扩大执法队伍遇到了较大困难,全县具备执法资格的、能正常执法的人员力量明显不足,影响了统计法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强化统计法治宣传。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着力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其远离统计法律高压线。着力加强统计人员法治教育,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守好惩防统计造假最前线。着力加强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创新工作机制和载体,发挥典型案件教育警示作用,增强社会公众尊法崇法的法律意识。

二是增强执法力量配备,提高执法效能。截至目前,全局持行政执法证人员4人,统计执法证3人。今年根据统计执法证考试要求,我局符合条件的2名同志积极参与报名申请统计执法证。下一步严格统计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备案等制度,公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及处罚流程,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规范统计执法行为。采取“双随机”和专业常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措施,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理,构筑源清流洁、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生态。

三是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指导,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目前,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步伐在加快,新业务、新知识不断更新,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下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数据基础资料,完善统计台帐,规范统计上报流程,县局将对各乡镇统计站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并在各项报表期间,进企业到基层进行实地指导,切实提高基层业务水平,确保统计数据的报送质量。

平邑县统计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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