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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nyj/2022-0000004 发布机构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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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将农业农村局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和领导核心作用,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平邑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平邑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平邑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平邑县农业农村局普法办公室工作制度》、《平邑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和《平邑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职责、配备人员、强化保障,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执行和监督的内容,解决法治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

二、强化法治教育

1月22日组织领导全体职工参加《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奖竞赛活动;4月6日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专项答题”活动;5月11日组织全体职工参加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7月14日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知识竞赛。9月6日邀请法律顾问张林律师,为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讲座。9月29日邀请平邑县交警大队张文娟科长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盔一带,让安全常在”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9月30日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奖竞答活动。10月22日由局党组成员付晓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

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日机会,深入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民法典》、《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各项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政策文件、法规。并充分结合业务职能,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社区、商店、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年累计开展宣传17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有效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三、加大监管力度

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情况,统筹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建立了本部门的监管对象名录库,合理确定了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及时将行政执法情况及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实时推送。

(一)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了农资打假、生猪屠宰、农药、兽药、饲料和农业机械安全等各项执法行动,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7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7台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03家,查处违法行为38起,其中肥料案6起,种子案5起,动物防疫案3起,兽药案1起,农药案20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1起,屠宰案1起,农机案1起,罚没款13.1002万元。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资打假、生猪屠宰、兽药、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截止6月16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执法车辆119台次,检查农资、饲料、兽药、生猪屠宰等单位133家,检查农机维修网点42家,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84家,农机培训机构1家,查纠拖拉机违章8人/次,下达责令整改68起,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5起,结案24起,罚没款59350元。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不定期巡查和实时动态监管,重点对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区内“三项制度、五项纪录”的落实,实行闭环式监管。按时间节点完成省级风险检测8批次,市级检测18批次,自查风险抽检60批次,全部检测合格。

(三)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开展农资打假、生猪屠宰、兽药、“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建立韭菜、生姜、豇豆、芹菜、鲟鱼等重点品种治理目录5个,持续更新收录重点监管种养主体100余个。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执法车辆30台次,检查生产主体100余家次。

(四)开展全县农药安全检查

在全县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范围涉及全县所有农药经营单位,重点对农药经营、使用等进行深入检查出动车辆21辆,出动人员106人,发现经营问题门店18个,查处问题农药数量18.4千克,查处案件1个,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严格检查,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严格按照检疫程序,搞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对全县种苗生产企业和生产经营大户开展金银花、黄桃、小麦、玉米等作物种苗产地检疫,均未发现检疫对象,全年共开具产地检疫证书35份,调运检疫证书106份。

(六)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工作

开展持证企业检查工作和打假护农工作,对全县3家种子企业48家种子经营店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未按规定记载种子经营档案、未按规定备案、拆口经营等问题的经营者已责令其改正。

四、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我局按照上级规定的方式和途径,积极公示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执法指南、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平邑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平农字〔2019〕15号)要求,在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公示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2021年,农业农村局通过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双公示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记录的活动。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山东省统一文书(含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执法证据书面材料等书面记录。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用照相、录音、录像(含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

相关科室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

各相关科室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保障涉农法律、法规的实施,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平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完善<平邑县农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平农字﹝2017﹞94号),及时将本单位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是否在市政府网站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单位常年聘用法律顾问,并设立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科承担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并配备一名法律专业人员。

五、展望

2022年,我局将围绕自身职能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大法治工作力度,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重点是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深入细致地进行学习,切实增强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是持续推动机构职能转变。深入研究落实职能转变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实现放管结合、权责统一。

三是加强依法行权履职。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继续聘用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进行审核把关,切实加强法律风险防范。

四是做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升法治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重点组织做好民法典宣传、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创新宣传模式,凝聚依法行政共识。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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