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hjbhj/2021-000007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2020年年终述法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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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2020年年终述法工作报告 2020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法制建设及执法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依法精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行政许可权力事项。 2、完善环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3、建立健全环保监管执法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抽查、检查、公开制度全覆盖。 4、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5、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和落实“三项制度”制度,召开依法行政会议,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重大事项,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按照上级规定的方式和途径,公示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相关科室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记录的活动。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行政执法文书(含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责令改正、停产治理、查封扣押、证据保存)执法证据(现场调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采样记录、)书面材料等书面记录。 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用照相、录音、录像(含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执法现场的记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 相关科室应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 各相关科室应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 我局对每位执法人员配备现场执法机能手机60个、每中队配执法记录仪1台。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提高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执法程序合法有效,避免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我局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案件审查委员会由主要领导担任案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案件审查委员会主要审查内容是:对法规科所呈报的案件、全面进行一次梳理,当场作出处理结果,由法规科制作法律文书转执法大队执行。按市局要求处罚40万元以上案件上报市局审核。 4、严格遵守重大决策法定程序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提高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执法程序合法有效。局领导班子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事项坚决执行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科学民主决策方式等进行了规范。决策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保证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存在问题 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了但执法水平不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环境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各项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做到局全体人员学习各部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每位同志都要懂法、会用法、依法行政。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了执法水平。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2020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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