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邑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平邑县社会治安形势,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责任层层落实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打击重点、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检察长左星宇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各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组织分工,确保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斗争的协调、推进工作。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斗争合力
加强内部衔接与外部配合。侦查监督、公诉、未检、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宣传等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侦结反馈制度。在县委、县政法委领导下,积极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解决办案难题,共同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和土壤,打好整体战、联动战。
三是注重检察宣传,彰显法治权威
积极借助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微视频、新闻头条等新兴媒体,及时转发省政法委和省检察院扫黑除恶相关信息,深入宣传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工作方面的成果,及时对专项斗争中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充分展示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彰显法治权威,充分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动员和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人人喊打的法治环境。
邱纪营
编辑:平邑县委政法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