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安排,成立二个巡查组,自2021年5月25日起,对县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项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时间
5月25日-6月5日
二、巡查对象
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党组(党委)
三、巡查内容
本次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情况。主要包括政法单位制度机制建设、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本系统政法工作开展等情况。 2.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一把手”抓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等情况。 3.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党委)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干警廉洁执法和纪律作风、执法司法为民作风等情况。 4.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开展选人用人情况。主要包括岗位交流、队伍管理等情况。 5.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推动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方案制定、重点工作任务部署、自查自纠发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落实、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核查处置等情况。 6.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落实省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推动开展自查“七项措施”情况。主要包括查摆问题分析会召开、领导带头开展自查自纠、“五必谈”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及整改措施制定等情况。
四、组联系方式
巡查期间,设立举报信箱、电子信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举报电话:0539-2102016
2.电子邮箱:py4211183@163.com
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巡查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查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查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平邑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