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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刚刚,两高两部发布最新工作意见!
   时间:2020-04-29    点击:

4月23日,最高检召开“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

 

《意见》明确“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包括:

1.胁迫、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或者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

2.拉拢、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或者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

3.招募、吸收、介绍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或者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

4.雇佣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

5.其他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形。

《意见》明确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包括:

1.组织、指挥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

2.向未成年人传授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方法、技能、经验的;

3.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

4.为逃避法律追究,让未成年人自首、做虚假供述顶罪的;

5.利用留守儿童、在校学生实施犯罪的;

6.利用多人或者多次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

7.针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

8.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照料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

9.其他利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据最高检披露,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2247件18085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46173件135865人,其中涉未成年人3841人,包括涉黑案件392人、涉恶案件3449人。共受理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1441件258662人,经审查决定起诉28091件173235人,其中涉未成年人7277人,包括涉黑案件941人、涉恶案件6336人。

最高检表示,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虽然从整体上看人数总量不大,占同期犯罪比例不高,但数量逐年增长。例如2017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数分别为84人、428人、552人,2018年、2019年比上年分别增长了410%、29%。

更突出的问题是,一些黑恶势力利用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意将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对象,以此规避刑事处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无论是对社会和谐稳定还是对未成年人成长都危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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