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检查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行以来,平邑县物价局始终把大力推行三项制度作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在内容求实、方法求严、形式求全上下功夫、做文章,特别是在公示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公示内容注重全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物价局价格检查所通过平邑政务网将单位的主要职能、主要职责、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结果,投诉举报的方式和途经以及办公电话、办公地址全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二是公示载体形式多样。通过办公场所的政务公示栏实时对外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内容;依托《中国经济导报》等新闻报刊及时向社会发布行政执法工作信息;通过平邑县政务网“双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定期向社会公示 “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目前已公示相关信息2条。三是公示机制注重实效。一方面注重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坚持做到事前公开;另一方面明确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求佩带或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保证了执法工作的事中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