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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联动积极宣传第31个全国“土地日”
   时间:2021-06-29    点击: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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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5日是第3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的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一多三少”,即总量多,人均耕地少,高质量的耕地少,可开发后备资源少。虽然我国现有土地面积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仅及世界人均1/3;耕地面积列世界第二位,而人均排在世界第六十七位。在这有限的耕地中,缺乏水源保证、干旱退化、水土流失、污染严重的耕地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员志愿者们走上街头积极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宣传活动中,老党员带领预备党员组成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在县城重要路段设立宣传咨询站,向过往群众发放第31个全国“土地日”专题宣传海报和《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暨新增违法占地行为的公告》宣传单页,循环播放《公告》录音,向大家宣传新《土地管理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及新政策,认真解答群众咨询,拉开了全县宣传第31个全国“土地日”的序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土地日宣传主题,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站、制作专题挂图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印发专题宣传海报和新政策宣传单页、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微信工作群发送宣传信息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和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共同营造上下协同、各方努力、人人尽责、共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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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启动镇(街道)、村(居)宣传响应,在全县形成县、镇(街道)、村(居)三级立体宣传模式,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走镇(街道)、入村(居),大力宣传严守“18亿亩红线”、坚持党政同责、保护耕地的举措,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治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活动中,以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为抓手,积极联系县广播电视台,连续3个多月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和“村村响”大喇叭平台每天3次以上循环播放《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暨新增违法占地行为的公告》,共张贴、发放宣传海报18000多份,宣传单页3万多份,悬挂宣传条幅26幅,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进行宣传攻坚,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认知度,在全县形成了学习和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及新政策的风尚,积极营造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浓厚氛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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