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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邑县郑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7-09    点击: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7月29日至9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郑城镇进行了巡察。10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郑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迅速传达。10月27日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随后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传达并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强化领导。成立了郑城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负责抓好自身及分管部门的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按照整改工作要求,镇党委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郑城镇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同时建立了整改台帐。经过细化分解,共将问题分解成11个方面共43条问题,每条问题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四是加强调度,接到反馈问题以来,镇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会、碰头会、协调会6次,共同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经过共同努力,11个方面43条问题,现已完成整改40条。其他的整改任务需要一定时间或长期坚持整改的,也按预定方案稳步推进,总体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督导检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撰写发言材料照抄照搬,剖析的问题和缺点轻描淡写、讳莫如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走过场,没有辣味,效果不好”。督导反馈“部分班子成员和所属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析原因不到位,避重就轻,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整改依然未到位,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仍存在不严不实问题,2019年1月21日在党委会上以集体谈心谈话代替个别谈心谈话,部分班子成员撰写发言材料表述不严谨、原因剖析不深刻、制定措施不实际,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以工作问题、业务问题代替思想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镇党委在巡察反馈问题后2周内及时组织召开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严格审核把关。各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透彻、直击要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关于巡察反馈“清理欠条抵库不彻底,如2013-12-6#凭证,清理欠条顶库85.13万元,未按要求对欠条进行分类清理,仅将欠条计入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欠条科目作为整改措施。”。督导反馈“镇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有的问题整改工作抓的不紧,进展缓慢,如郑城镇共有欠条抵库金额85.13万元,目前仅追缴4.67万元,仍有80.46万元尚未追缴到位”。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整改依然未到位,截至2019年8月22日,仅追缴7.25万元,仍有77.87万元尚未追缴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委巡察问题反馈问题结束后,郑城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委会,对如何形成的欠条进行了分析研判,发现851267.64元欠款均为2009年之前形成的且大部分为2000年之前的欠条,该笔欠款在2015年财务出纳交接时计入了当年的账务,形成了现在的历史遗留问题。针对该问题,镇党委做出了及时部署安排,抽调财政所、党政办、纪委等骨干人员组成清欠小组,按照欠条人员身份分为7类。截至目前,851267.64元欠条中,已追回欠款72542.6元,写情况说明的欠款480262.96元(其中镇政府安排村级公益工程、农业两税等20项共计168561.76元;镇政府安排因公业务27项共计168550.2;预付工程款1项89251元;原出纳写出说明需冲减长款6项53900元),死亡失联的欠款298462.08元。目前,郑城镇政府针对未追回的778725.04元白条欠款,经请示县国资办,聘用山东润尚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欠款分析,近期出具正式报告后召开党委会讨论,一是对需要追缴的资金成立专班进行追缴;二是对需要核销的部分按《平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南》规定程序进行核销。

(二)关于“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3)关于巡察反馈“党委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未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定印发的《郑城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从6月份才开始安排学习计划,未制定1-5月份学习计划安排,经市委巡察组现场调研,发现镇党委将3-5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集中安排到了6-7月,存在突击补课、应付任务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巡察反馈问题后,党委书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要求宣传委员立即整改,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制定学习计划,按照计划每月至少学习一次,如有新增内容及时纳入学习。

(4)关于巡察反馈“党委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不规范”。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执行《郑城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到位,没有按规定时间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工作,仍存在以党委扩大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根据2018年8月4日制定的《郑城镇党委议事规则》规定“党委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实际查看2019年以来党委会议记录,1月28日召开后直到2月18日再次召开,2月18日召开后直到3月17日再次召开,间隔时间近1个月,期间还多次召开班子扩大会研究“三重一大”事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郑城镇党委议事规则》,理清议事事项,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镇内事务,做到应议则议。二是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逐步完善和规范议事制度,分清权责关系坚决杜绝用班子扩大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再次出现。

(5)关于巡察反馈“党委没有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2013年以来未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长期被弱化,2017年党建工作在平邑县各镇街中排名倒数第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党建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农村党建阵地亟待加强规范,后水湾村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字迹潦草、敷衍应付、签到代签,2019年度党支部会议登记表、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登记表空白,2018年度党支部主题党日实践活动登记表、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空白、未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根据郑城镇2019年7月1日党建半年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巩家山村等9个村存在“三会一课”记录不完善、档案整理不规范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明确管党责任。形成党委抓、书记抓、班子成员抓、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结合农村党建标准化建设,在完成8个村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在全镇推进标准化化建设,达到阵地建设标准化要求。三是针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日常活动不规范的问题,郑城镇实行党务工作者月检查,党建办季度督导检查的制度,重点查看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的记录情况。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派专人到会参与指导。五是对后水湾、巩家山等10个村约谈党支部书记和村党务工作者,如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出现类似问题,根据《平邑县从严管理村干部若干规定》文件的规定和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扣除部分绩效工资作为惩戒。

(6)关于巡察反馈“集体经济薄弱,空壳村大量存在,2017年有51个自然村集体收入为零,占全镇的43.2%”。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壮大村集体经济办法不多、思路不活,村集体增收困难,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依然大量存在,且提供虚假整改材料敷衍整改。镇党委提供的整改档案中2018年集体经济薄弱村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行政村有19个,巡察时镇党委提报的全镇村集体收入情况统计表中,2018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行政村有30个,其中低于3万元的27个,收入为零的自然村有83个(占全镇自然村的70%)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一村一策”增收方案。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摸清各村目前实际状况。按照实际情况制定一村一策增收方案。二是打造两个增收示范点带动,积极探索“合作社+农户+企业”产业模式、发展金银花产业示范园、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等以点带面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三是制定三项机制保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保驾护航。一是完善常态化运行机制保障。二是提供人才培训机制保障。三是创新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四是研究“强村五法”。以增强村集体自身“造血功能”为主要出发点,招商引资为辅助着力点,积极探索推广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径、新办法。五是由于统计口径、统计资金的范围不一样,造成了相关数据不统一、不准确,责令经管站重新对全镇各村经济收入进行统计,务求详实、准确。

(7)关于巡察反馈“郑城镇党委未扛起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郑城镇制定的《郑城镇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停留在纸上、流于形式,没有按照方案抓好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镇党委、纪委将进一步分别履行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郑城镇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随时督促、调度所有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履行情况,将所有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综合工作能力的重要内容;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致使在分管领域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或重大事故,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三是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并进行防范,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的发生。

(8)关于巡察反馈“部分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规违纪问题频发”。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廉政教育开展不经常,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健全。经查阅资料,仅发现2018年8月28日邀请县纪委宣传部的有关同志作了专题廉政讲座,未见其他廉政讲座或廉政党课材料;2018年8月以来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仍易发多发,其中村干部违规违纪受处分6人、机关干部违规违纪受处分6人,正在审查未结案6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廉政教育常态化:一是通过镇党员干部微信交流群,不定期编辑推送典型案例、反腐动态等内容,让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学习党规党纪,接受警示教育。二是不定期在镇干部职工集中点名或召开农村干部会议时,将上级纪委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进行传达,对镇干部职工和村干部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二是适时组织镇干部职工及村党支部书记到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适时邀请县纪委监委领导给镇干部职工及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廉政专题辅导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进一步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三是由镇党委书记开展廉政集体谈话,然后由班子成员分别对自己所分管领域的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四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并从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中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剖析违纪违法人员退化变质思想根源,切实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五是在镇纪委集中办公点打造了廉政文化长廊,营造浓厚的廉政宣传氛围。

(9)关于巡察反馈“部分村干部用心不专,不能清楚的掌握情况,部分村干部对于扶贫政策理解的不透,不清楚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政策内容,对于贫困人口享受的收益分红数额掌握的不准。对于扶贫政策一知半解、对扶贫工作情况掌握的不深不透,工作被动应付”。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敷衍应付,未见镇级培训的有关材料,仅以县级宣传材料、培训材料作为整改依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扶贫动态调整会议,加强村干部培训工作。向村干部发放扶贫工作明白纸、贫困户收入明细表等培训资料供村干部了解扶贫政策,核准贫困户收入。二是开展贫困户收入核查工作,组织帮扶人员及村干部逐户核查并由贫困户签字确认。三是经常性开展扶贫培训工作,结合我镇扶贫实际制作培训材料下发到帮扶人员及村干部,同时留存资料。

(10)关于巡察反馈“贫困户识别退出程序不规范。主要存在民主评议环节参会人员与签字人数不一致、签字笔迹雷同、公示环节档案不完整、无公告环节档案等问题”。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彻底,档案不完整问题依然存在。如,武城村、后水湾村2018年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缺少2018年脱贫户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贫困户退出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评议票;缺少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公示公告相关材料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各村贫困户识别退出程序民主评议环节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整改,不会签名的按手印,同时完善相关档案,确保做到档案齐备,程序规范。

(11)关于巡察反馈“帮扶干部帮扶不精准。2017年11月,市纪委暗访活动发现该镇存在着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户不均衡,有的帮扶干部帮扶的贫困户超过5户的问题”。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仍存在。如,有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帮扶17户贫困户、有的帮扶15户贫困户、有的帮扶12户贫困户等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12月底全省动态调整结束后,报请县扶贫办随即进行了帮扶干部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帮扶单位,在此过程中又有一些微调,确定后以镇党委正式文件下发,确保每名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户不超5户。

(12)关于巡察反馈“2017年扶贫资金(四联八建项目)30万元,至今闲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整改依然未到位,2017年度“四联八建”资金仍结余闲置645.49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结余资金已于2019年7月1日使用到2019年康芝堂扶贫项目中,现在工程款已拨付到施工企业,所建项目收益已经收取发放到贫困户卡中。

(三)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1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落实脱贫攻坚精准方略不扎实。镇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不到位,“扶贫谁”不精准,“谁来扶”走形式,“怎么扶”措施不到位。经查阅档案和走访调研,没有发现传达学习2018年12月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4月全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议精神、历次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会议精神的学习记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市县扶贫会议精神、扶贫政策、经验等内容纳入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

(14)关于镇党委聚焦脱贫攻坚工作用力不足。镇党委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班子成员没有做到亲力亲为、实战督战,投入精力不足,有的对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全面,用心用情用力不够。如,有的对全镇6个吃水困难村掌握不全面,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了解的不深不透;有的对全镇饮水工程掌握不深入,称3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都完成了饮水工程,而实际上后水湾村只打了井,还没有配套;有的对3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幼儿园建设进度不掌握,称3个村都已建好具备招生条件,与实际不符;有的对雨露计划掌握不准确,错误解释为保障中小学生入学等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督促班子成员实地查看,掌握实际情况。加强扶贫业务知识学习。二是后水湾饮水扶贫工程建于2016年,由水利局投资二十万余元建的饮水水井,配套齐全,2018年利用省环保扶贫资金38000元进行水源保护,实施防渗、防污硬化美化、警示宣传等措施,完善水井环境,确保了农村饮用水更加安全。目前,施工企业已把电机修好移交给村委,通过两年饮水安全攻坚,贫困户已全部安装自来水,5月底能全部通自来水。三是3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幼儿园于2019年底己全部建设完工并进行了内部配套,具备了招生条件,原计划于2020年春季开学招生入园,但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暂停招生。目前按照上级要求,3个幼儿园将于今年6月上旬招生开园。

(15)关于镇党委抓基础性工作不够严谨务实。镇党委抓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不严不实,被动应付,导致扶贫档案材料的信息不准确、不完善、不真实、不扎实,存在缺项、漏项等问题较多。如,郑城村全部贫困户信息采集表上的2018年度收入情况只填写了低保金、养老保险金、其他转移性收入三栏,填表人均为刘勇。2017年申请2018年度危房改造的36户贫困户的《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表》《平邑县农村危房鉴定表》缺少填写日期、鉴定编号、鉴定小组审核意见等有关要素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我镇就对扶贫协理员和帮扶干部进行多次业务培训,就“三上墙”、“三入包”帮扶手册及收入明白纸的计算填写做了具体的培训,尤其是生产经营性收入进一步细化,并认真与贫困户交流沟通,经贫困户认可确认,所填写表格严谨规范。

(四)关于“扶贫对象不精准,贫困户识别纳入粗枝大叶、盘根错节”的问题

(16)关于镇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化,出现优亲厚友问题。截至巡察进驻时,有的镇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待遇且未退回。有的村干部亲属截至巡察调研时,均为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某干部母亲享受低保待遇,其母亲已将领取的低保金8700元上交,并向纪委写出说明。二是郑城村某村干部母亲上缴收益4590元,虎窝村某村干部母亲上交扶贫收益4590元,10月1日村召开会议进行评议,确定以上人员不再享受政策,动态调整结果已上报县扶贫办作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处理。三是桃峪村某村干部妻子2017年年底经评议就不再享受政策。四是我镇已按照省7条标准对所有贫困户进行评议,所有不符合省七条标准的贫困户均上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标注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下一步加强对村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现象发生。

(17)关于宗派关系仍存在,享受离任补贴的村干部被识别纳入贫困户。截至巡察进驻时,郑城村几名原村干部、后水湾村原村干部,在领取村干部退休补贴的同时享受贫困户待遇;郑城村某村干部享受优抚待遇,郑城村某村干部享受优抚待遇和乡医补贴,均被识别纳入贫困户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郑城村某原村干部,贫困人口2人,张士恩领取村干部退休工资7020元,养老金3012元,孝善养老2640元,优抚金2905元,没有领取其他项目收益,经村评议继续享受政策。二是郑城村某原村干部,贫困人口2人,领取村干部退休工资2160元,养老金3012元,孝善养老2640元,领取项目收益600元,经村评议继续享受政策。三是郑城村某原村干部,贫困人口1人,领取村干部退休工资2400元,优抚金5580元,养老金1362元,低保金1330元,经村评议不再享受政策。四是郑城村某原村干部,贫困人口2人,领取村干部退休工资3600元,领取项目收益600元,养老金1461元,孝善养老1320元,经村评议继续享受政策。五是某村干部,贫困人口2人,领取村干部退休工资2160元,优抚金3735元,孝善养老2640元,养老金2967元,经村评议继续享受政策。六是后水湾村某原村干部,贫困人口2人,领取村干部退休工资2160元,养老金3072元,库区补贴1200元,孝善养老2640元,项目带动1400元,经村评议继续享受政策。七是郑城村某村干部,贫困人口1人,孝善优抚7200元,孝善养老2640元,养老金2922元,经村评议继续享受政策。八是郑城村某村干部贫困人口2人,享受优抚金720元,养老金2724元,乡医补贴3600元,孝善养老3300元,2019年1月份已死亡。

(18)关于动态调整不及时。据初步统计,全镇有76人因不符合低保政策,被取消低保待遇,镇党委未及时跟进核实进行动态调整。经调研发现,在部分被取消的低保户中,存在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目前还享受扶贫政策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6月份按平邑县民政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低保“集中复核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市局反馈的低保户家庭财产核查信息。共计取消低保1848人。对于我镇76名不符合低保政策被取消人员,已在2019年11月3日国家扶贫系统开放后进行了调整。

(19)关于存在沙子户。走访调研发现,全镇有21户贫困户有的经商有收入来源,有的有车有房,均不符合贫困户条件。如,有的村贫困户两个儿子都有汽车,且大儿子还有楼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10月1日,我镇已按照省7条标准对所有贫困户进行评议,所有不符合省七条标准的贫困户均上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标注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共清理沙子户224户、372人,均未有享受扶贫收益。2019年10月1日,该贫困户经村民主评议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同时上报了县扶贫办。

(20)关于存在户内漏人的问题。据初步统计,全镇共有152户贫困户出现户内漏人175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前期已对所有贫困户进行审核,存在整户识别不准的,由村填写并上报《贫困人员自然增加表》,扶贫办人员进行系统录入增加。截止到10月底,我镇自然增加涉及160户,共增加204人,已经全部录入国家系统。

(五)、关于“措施到户不精准,落实一户一策、一户多策、因户施策不到位”的问题

(21)关于饮水安全没有保障。全镇还存在6个饮水困难村,遇到干旱天气,靠送水生活。桃峪村饮水工程村内部分管道裸露在地面,没有深埋入地,导致夏天暴晒、冬天结冰,供水水质没有保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多年不遇的大旱年,由于我镇大部分村饮水为农户自打井,多为地表水,易受干旱程序影响,为解决因干旱村民饮水困难的村,我镇对6个因干旱饮水困难的村由镇里统一每天6点半送水。下一步结合这次农村饮水两年攻坚我镇将优先安排这6个村通水,让村民吃上安全水。二是桃峪村饮水工程建于2017年,对其村内部分管道裸露在地面的问题,对该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并督促企业抓紧时间整改。

(22)关于贫困户住危房问题解决不彻底。截至巡察组调研时,全镇仍有12户已脱贫贫困户存在危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巡察反馈后镇党委组织乡建办、扶贫办进行排查,其中郑城村某村民的危房已经修缮完毕。大魏庄某危房改造户,危房已改造完毕。小魏庄村某贫困户已动员其妻女搬离危房,居住在已经改造后的新房居住。其余排查出的危房已于十一月中旬全部改造完毕。

(23)关于基础条件改善不到位。市委巡察组赴虎窝村现场调研时发现关虎路,部分路段破损严重、路况极差,村民出行不便,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有的贫困户门前道路未硬化,从村内通往其家中的道路杂草丛生、山路崎岖、非常不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关虎路已列入县三年社会融资项目,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现已完成道路设计并进入招标程序。鑫盛村某贫困户门前道路已报县户户通工程,预计2020年上半年开工。

(六)关于“项目安排不精准,收益率低,带动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24)关于项目审核走形式。经查无镇级项目审核会议记录的有6个(2017年度众康道地扶贫车间项目、2017年度桃峪农家乐项目、2018年度英利伟扶贫车间项目、2018年度路宽扶贫车间项目、2018年度金玉堂扶贫车间项目、2019年度康芝堂生物有限公司项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以上6个项目在项目审核时经请示县扶贫办可以采取村级会议评议,镇级审核的方式进行项目审核,要求镇级出具审核报告未要求项目审核会议记录,从而在镇级项目审核时无项目审核会议记录。村级评议材料和镇级审核报告已放入项目审核方案中。在下一步项目审核时加强与县扶贫办沟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项目审核。从2017年开始,镇级项目审核,通过党委会议形成审核报告,每个项目均有审核报告。用审核报告代替会议记录。

(25)关于项目审核材料涉嫌造假。经查镇级项目审核记录涉嫌编补造假的有6个(2017年度武城村光伏项目、2017年度蔬菜大棚项目、2018年度英利伟扶贫车间项目、2018年度路宽扶贫车间项目、2018年度金玉堂扶贫车间项目、2019年路宽扶贫车间二期项目)。2018年英利伟扶贫车间项目、路宽扶贫车间项目、金玉堂扶贫车间项目,镇级审核报告中召开会议时间为4月18日,但报告落款时间为4月4日,时间矛盾,涉嫌编补造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4月4日,英利伟扶贫车间项目、路宽扶贫车间项目、金玉堂扶贫车间项目一起进行项目审核,审核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并签字确认,开完会当天制定了实施方案。形成审核报告时误将时间打印为4月18日,没有严格审核,导致出现时间不一致。下一步工作中对所有材料一定严格审核。

(26)关于制定项目收益不严谨。经查项目方案确定的收益、审核报告上的收益与实际承包协议约定收益等信息不一致的有2个(2017年度蔬菜大棚项目、2017年度桃峪农家乐项目)。如,2017年桃峪农家乐项目方案中收益为3万元,镇级审核收益为4万元,签订的承包协议为2.8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桃峪农家乐项目,2017年制定方案时,计划收益为10%,上级扶贫资金40万元,收益为4万元。后来在签订承包协议时,出现承包费过高不好承包问题,经汇报县扶贫办,告知收益不低于7%就可以,最后承包金额为2.8万元。3万元属于村级制定方案数字错误,因审核不严格导致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二是蔬菜大棚项目上级扶贫资金200万元,按7%收益应收取14万元,但是工程完成后结算价格151.421007万元,按照收益不低于7%的标准,收取租赁费定为12万元。下一步收益调整时一定让受益村召开会议,评议决定收益金额,并存放到档案中。

(27)关于项目建成后从未使用。桃峪村、后水湾村2个电商建成后从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桃峪村于2019年7月18日同崮胜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电商网点承包合同,年租金2100元,该承包款项全部用于该村精准扶贫工作中。后水湾村与2019年7月20日同本村王常红签订电商网点承包合同,年租金2100元,该承包款项全部用于该村精准扶贫工作中。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扶贫电商扶贫网点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的宣传,通过与桃峪村,后水湾村村两委干部,致富能手,在外企业家进行座谈及电话联系,深挖该村特有的农产品分析优势,制定推广计划,开展多样化、精细化、精准化的电商发展规划,依托桃峪村,后水湾村特有的红色旅游,中药材种植等资源进行包装宣传,以企业宣传加招引投资商的形式为两村的电商扶贫点的运行献计献策。

(28)关于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利用2017年度结余资金67.45万元,实施的众康道地中药材扶贫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经项目收益村开会通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按照程序确定建设单位建设。

(29)关于编补招投标文件。有2个项目(2017年度蔬菜大棚项目、2018年度英利伟扶贫车间项目)开标时间、施工合同签订时间、镇级验收的项目进度和拨付的项目资金,明显不符合施工常理,涉嫌虚假招标。如,2017年度投资200万元的蔬菜大棚项目,中标通知书无时间,中标通知书上显示开标时间为8月18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8月18日,8月21日镇级验收完成项目进度50%,当日拨付施工方项目资金80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后就可以拨付30%工程款。蔬菜大棚建设当时因工期太紧,多拨付工程款为了促工期进度。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扶贫办和经管站联合把关,其他项目均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拨款。

(30)关于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不严谨。镇党委对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效益研究的不深入,对项目验收资金把关不严,存在与实施方案不一致,维护贫困户利益不到位的问题。如,2018年路宽扶贫车间项目,实际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万元,但镇级验收报告表述为163万元,项目方案中覆盖6个村、贫困户96户、156人,县级验收报告中表述为覆盖1个村、贫困户86户、162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8年路宽扶贫车间项目,镇级验收报告表述的163万元是项目限价总投资,150万元属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余为企业自筹资金。二是项目方案于县级验收报告数字不一致问题,系第三方结算公司形成县级验收报告,镇级盖章后再到其他单位盖章。由于时间紧,没有严格审核,导致覆盖村数量及贫困户、贫困人口数量出现错误。下一步工作中将对所有材料一定严格审核。

(31)关于扶贫项目档案管理存有漏洞,出现涂改、缺失问题。镇党委对项目档案管理不严格,工作不扎实,致使有的项目档案涂改日期和建设大棚个数,有的项目档案缺少施工合同、结算报告、招投标材料等。如,2017年度众康道地扶贫车间项目、2017年度蔬菜大棚项目等2个项目存在档案涂改的问题。2017年度桃峪农家乐项目、2018年度金玉堂扶贫车间项目、2018年度路宽扶贫车间项目、2018年度英利伟扶贫车间项目、2019年度路宽板材扶贫车间二期项目等5个项目存在档案缺失问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众康道地项目委托书时间写错,由于已经上报,无法替换,蔬菜大棚项目事实为5个大棚,委托书上写成4个,进行了修改,收益14万元是根据200万元资金收益做的,但是结算价格1514210.07元,按照不低于7%的收益收取12万元,将14万元修改为12万元。下一步工作中将对所有材料一定严格审核,归档的档案一定要严谨,不再出现涂改现象。

(32)关于项目收益监管不到位。有的项目存在随意变更、减少项目收益问题。如,2017年度扶贫车间项目,2017年签订租赁协议租金为15.76万元,约定租金每三年调整一次,但2018年又签订一份租赁协议,租金减少到14.79万元,且未见镇村会议记录和收益调整方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村级开会通过,对承包费进行调整。在下一步的协议签订中,由镇经管站监督,严格按照程序发包,制定协议。

(33)关于产业项目论证不科学。有的项目不切合村情实际,造成闲置浪费。县水利局在后水湾村实施的2016年库区贫困移民扶持项目,共建设温室大棚12个,论证不科学,没有充分考虑到该村没有种植大棚的经验,且设计有缺陷、建设质量差,排水系统不畅,保温效果不好,建成后出租一直困难、收益率低,目前有10个大棚破损闲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后水湾大棚建于2016年是库区贫困移民扶持项目,建设温室大棚12个,该大棚排水系统已由水利局列为明年追加工程,现在大棚由王常宝承包。

(34)关于法律意识淡薄,有的项目未批先建。经查有6个项目(2017年度众道康地扶贫车间项目、2017年度桃峪村农家乐项目、2018年度众道康地仓库项目、2018年度金玉堂扶贫车间项目、2019年度路宽二期扶贫车间项目、2019年度康之堂扶贫仓库项目)未办理用地手续,疑似违法建筑,存在灭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以上6个项目均为产业扶贫项目,前期都已经过县发改部门项目立项审批,规划部门规划审查,行政审批部门土地预审,由于我县缺少用地指标,暂时没办理用地手续。已经与县扶贫办及国土资源部门协商,待有用地指标时优先完善以上项目的用地手续。

(七)关于“资金使用不精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35)关于“为民理财”观念淡漠,扶贫资金底数不清。2017年桃峪村农家乐扶贫项目实际结余资金2.4万元,但《郑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呈报郑城镇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的报告》中显示结余资金为2.31万元,并以此安排结余资金项目,造成结余资金闲置浪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7年刚开始实施项目,对档案不清楚怎么处理造成错误。结余资金已经全部使用,产生收益已经发放到贫困户卡中。现在已经按照档案整理规范要求,进行完善材料整理完毕。

(36)关于对贫困户感情投入缺失,扶贫项目收益发放不及时。镇党委宗旨意识淡化、责任意识缺失,对贫困户的感情投入、精力投入不够,本应按时发放的扶贫收益,出现推后延迟的问题。2017年以来全镇扶贫项目收益共计41.71万元未能及时发放到贫困户。其中,2017年度光伏项目扶贫收益9.31万元,2017年农家乐项目扶贫收益2.8万元,2017年扶贫生产车间项目扶贫收益15万元,2017年蔬菜大棚项目5万元,2018年金玉堂扶贫车间项目扶贫收益9.6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上级文件规定,在收益到位3个月内发放收益,以上各项收益均在收到收益3个月内发放。以后收益到位后,由经管站和扶贫办相互监督,按规定及时发放。

(37)关于违反资金管理制度,拨付审批手续不完善。镇党委对扶贫资金把关不严,履行审核职责不到位,存在的问题较多。2017年众康道地扶贫生产车间项目、2018年金玉堂扶贫车间项目、2018年路宽扶贫车间项目没有村级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及签章就拨款。2017年众康道地扶贫生产车间项目的明细账未及时记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7年众康道地扶贫生产车间项目、2018年金玉堂扶贫车间项目、2018年路宽扶贫车间项目没有村级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及签章就拨款。以上三个项目是多村委托镇级集中实施的项目,村级出具了委托书,受村级委托由镇政府全权集中实施这些项目,无需村级签署审核意见。记账不及时问题,已给予会计工作批评,会计工作严格落实日清月结,无论工作多忙,及时记账,以后每月月初停办代管资金支出业务一天,专门按时记账,平时及时梳理凭证,发现不规范的及时更正。日常工作中不规范不合规的单据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每一笔资金支出都要严格审核合同、发票、会议记录、提款单、公示、签章等,谁把关不严追究谁的责任。

(八)关于“因村派人不精准,帮扶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

(38)关于镇党委对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有所忽视,没有解决好扶贫干部抓脱贫攻坚工作不在状态、消极厌战、急躁畏难等问题,有的帮扶干部对贫困户家庭情况不完全了解,只是一般性的入户走访,简单地与群众见个面、填几张表、拍个照,没有深入剖析贫困户的致贫原因,没有与贫困户认真商讨帮扶对策,影响帮扶措施落实和帮扶效果。如,巡察组实地调研时,有的村党支部书记对村里低保户、贫困户情况不能“一口清”;有的县直部门选派的村第一书记对村集体收入、贫困户情况、扶贫项目情况模棱两可,不能准确掌握,在带领巡察组走访贫困户时找不到其家庭地址,村内群众反映对第一书记较陌生、不熟悉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党建办和扶贫办对全体扶贫工作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认识到扶贫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协助配合好第一书记开展好村内工作,帮助第一书记尽快熟悉、了解村情,走访村民。

(九)关于“脱贫成效不精准,脱贫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39)关于镇党委狠抓落实力度不够,“啃硬骨头”劲头还不足,对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存在被动交账心态,导致出现数字脱贫、算账脱贫和被脱贫问题。如,郑城镇小魏庄村某贫困户的信息对照采集表中填报产业收益6810元,经查实际只收到2018年度结余资金项目收益800元,且转移性收入和其他转移性收入重复计算,贫困户本人反映信息采集不属实,被算账脱贫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核查2018年其得到结余资金项目分红800元,蔬菜大棚收益分红6810元2019年2月25日发放,均发放到贫困户卡中。发放卡号:62232016087277**。二是在10-12月份开展的贫困户收入核查工作中,组织扶贫协理员及村干部逐户核查贫困户收入并由贫困户签字确认。在下一步工作中,对发放给贫困户的钱,公示公告结束后,及时告知贫困户享受什么帮扶措施,发放多少钱,提高知晓率。

(十)关于“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突出,农经站监管不到位,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0)关于村级账记账不及时,“三资”平台管理不规范。截至2019年8月22日,郑城镇2018年共有15个村未登记村级账、2019年19个村未登记村级账,后水湾村总账记账至2019年1月、“三资”管理平台中未登记2019年村级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记账不及时的村进行了通报批评,给与批评教育,限期记账,以后工作中实行工作简报制度,每月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加强三资平台的建设,镇政府将充实经管站人员力量,11月下旬开始,三资平台全面登记村级账。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党委政府及时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出台了郑发[2019]64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有关规定》。

(41)关于农经站监管不到位。经查,村级资金出现负值,北杨庄村2019年1月村级总账现金余额-1.24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村级记账员记账时,把环卫费11550元和家庭保险费950元,只记了支出,没记收入,导致现金账余额出现负数,已责令村级记账员和镇级财务监管人员对账务进行了更正。镇政府将定期组织对村记账人员和镇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学习。

(42)关于村级资金未纳入经管站代管。2019年有4个村45.48万元未纳入经管站代管,其中西苗庄34万元、史家庄6480元、东石龙村1.36万元、桃峪村9.47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镇党委政府督促经管站牵头,成立整改小组,查清未代管资金来龙去脉,对村级资金未纳入经管站代管的四个村负责人责令整改,视整改情况根据额度大小,是否违规违纪,给与相应的处分。目前,四个村级资金未代管情况如下:一是西苗庄村2018年村办公场所建设,上级补助资金未及时到位,年底建设方多次讨要工程款,故村集体向信用社借款20万元,向村民借款11万元,收取承包费3万元,合计34万元。以上资金未上交代管资金账户,直接归还信用社10万元,支付利息2498.75元,办公场所建设款23.5437万元,该笔资金属未代管。二是史家庄村由于村集体无收入,村干部垫付6480元购买路灯等材料,记账时为了记账平衡,现金账避免负数,故记账时借村干部资金6480元,从而出现未上交代管资金的现象。该笔资金不属于未代管。三是东石龙村2019年5月30日1号凭证收取旱厕改造资金10000元,实际为经管站代管资金账户拨付款,属于会计分录不明确而确认为未纳入代管资金管理账户。2019年6月30日1号凭证收取承包费3640元,在巡查时未及时上交镇代管资金账户,现已于2019年8月31日上交镇代管资金专户。四是桃峪村29662元属于代收代缴款,其中代收家庭财产保险330元,银龄安康保险费1824元,环卫费27508元;以上三种款项边收边上交给相关单位,因此未上交镇代管资金账户。借款900元为村干部垫支费用,应记内部往来,不应记现金支出科目;所以出现借款未上交镇代管资金账户问题。 收取承包费及物业费、水费共计64100元,其中承包费47000元,物业费10800元,饮水费6300元;此笔资金未上交镇代管资金账户,直接支付村集体各项支出。经落实,以上四个村,西苗庄未代管资金34万;史家庄无未代管资金现象;东石龙村承包费3640元,先记村级帐,后上交代管资金;桃峪村未代管资金64100元。以上村无挪用、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情况,依据情节轻重和涉及款项多少情况,对村级资金未及时代管且涉及资金少的东石龙村负责人李传春,由经管站给与工作批评;对村级资金未代管且涉及资金34万元的西苗庄村负责人袁如山,由纪委给与批评教育处分;对村级资金未代管且涉及资金64100元的桃峪村负责人汪运银,由纪委给与批评教育处分。

(十一)关于“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报销费用”的问题

(43)关于2019年郑城镇违规报销临沂鲁泰药业有限公司电费2.29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因郑城镇办公场所不足,郑城镇政府租赁临沂鲁泰药业有限公司三楼部分办公室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按照双方协商,租赁期间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郑城镇政府承担,该租赁场所用电账目登记为临沂鲁泰药业,电力公司开具发票时名称按照登记户号开具。下一步在报账时做好相关的备注,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我镇共收到县纪委交办的信访案件13起(其中重复件1件)。现已办结3起(初核了结1起,党内严重警告2人)。正在办理10起,都处在初核阶段,因疫情影响均正在办理中。

四、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镇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我们也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我镇各项工作,忠诚履行各项职责使命,努力为建设“市域副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4031003;邮政地址:平邑县郑城镇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pyzcdzb@163.com


中共平邑县郑城镇委员会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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