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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yiyillbzj/2019-0000049 发布机构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工作信息 发布日期 2019-11-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平邑县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住院 (第一次)

300元

400元

600元

住院 (第二次以后)

100元

150元

200元

门诊慢性病

600元

金额等级

人员类别

3万元以内

3万至18万

10万至18万

18万至50万

一级

医院

二级

医院

三级

医院

一级至三级医院

一级至三级医院

一级至三级医院

在职

在职

90%

85%

80%

85%

90%

90%

退休

退休

95%

92.5%

90%

92.5%

95%

95%

注:1、在市外定点医院住院,办理转诊异地备案的按省平台比例报销(平台报销比例为上述市内比例降低5%);办理转诊异地备案但未在平台报销回来中心报销的先自负5%,再按上述比例报销;未办理转诊异地备案先自负15%,再按上述比例报销。

2、市内住院未即时结算的先自负10%,再按规定报销。(程序未执行)

3、退休参保人员超过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的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参保人员的一半。

4、门诊慢性病外出购药的,有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降低5%,无转诊手续的降低15%。

5、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费用和门诊慢性病费用的支付合并计算。

2、职工生育医疗报销标准


生育方式 医院级别

二级

三级

备注

顺产

2000元

3000元

1.定额报销的,小于定额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2.保胎费用不报销。 3.并发症共9种包括:异位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母婴血型不合、妊娠滋养细胞疾病、子宫破裂、胎盘早剥、前置胎盘产后出血、羊水栓塞、产褥感染。

剖宫产

3400元

5300元

流产

住院

门诊

住院

门诊

1400元

400元

1600元

430元

并发症

并发症流产的,个人先自负10%,剩下的范围内费用按照以下比例报销:

1万以内:75% 1-2万:80%

2-3万: 85% 3-5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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