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xsydw10/20260907-00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9-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2026年平邑县县级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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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配租办法》(临建发〔2026〕7号)和《2026年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报名公告》等相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人才公寓选房(选房人员摇号结果已于2026年8月14日公示)。其中,平邑县县级人才公寓定于9月12日选房,现将平邑县人才公寓选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地点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位于平邑县板桥路北首路西,烟草公司对面)。 二、选房人员 申请本批次县级人才公寓,符合选房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到达选房现场的人员。本次符合市级人才公寓选房资格的人员9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0人、本科生65人、高级技师1人。选房人可根据本批次市级人才公寓配租数量30套及摇号结果情况,自愿到选房地点参加选房。 三、时间安排 9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选房,选完为止。 四、选房规则 1.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级技师)依次选房,选完为止。同一人才层次,按照摇号排序选房。 2.选房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集合,参加选房。选房人员未按时到场选房的,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选房人员可以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可以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仍错过选房的,安排在本科人才类别的最后选房,选房结束后仍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 3.选房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人才公寓选房为实名制,选房人不得互相调换选房顺序;选房确认后,选房人信息即与所选房源信息匹配,不能更改及调换房源。 5.选房人放弃选房的,选房成功后未签字确认的,选房结果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人才公寓选房权,可以继续申请租赁其他批次的人才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后,提前退租的,自退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租赁人才公寓。 五、看房安排 9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金城信园东区(温凉河路与板桥路交汇处西北角)22号楼1单元301室、302室开放,选房人可实地参观。 咨询电话:0539-2060169(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18265185789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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