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xgzbm09/20260903-00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9-0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开展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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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精准遏制重点罪名、未成年人群体重新犯罪高发态势,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治质效。近日,平邑县司法局开展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本次活动分两个批次有序推进,重点针对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等罪名矫正对象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无死角。 活动中,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系统讲解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外出报备、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核心管理制度。明确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法定责任、行为规范以及违规违纪的惩戒后果,破除部分矫正对象“缓刑即自由”的错误认知,督促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严守监管底线。 在思想教育环节,工作人员结合近年来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深刻剖析高发罪名的犯罪诱因、作案特点和惨痛危害,直观展现了违法犯罪对个人前程、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恶劣影响。同时,将思想淬炼与家国情怀教育深度融合,引导矫正对象正视自身过错,摒弃消极懈怠、投机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鼓励矫正对象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生活,主动承担家庭责任与社会责任,以踏实的行动回馈家庭、回报社会。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重点开展暖心引导与法治启蒙,帮助未成年人重塑认知、迷途知返。 下一步,平邑县司法局将持续细化分类矫治、精准施教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思想道德和家国情怀教育,不断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体系,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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