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xsydw15/20260710-00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7-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合作社成员登记决定书 |
|
|
|
平审服许撤销字〔2026〕第003号 被许可人:平邑县蓉坤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371326680695394L;住所(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资邱乡驻地;法定代表人:尹向君;注册资本(资金数额):93万元;成立日期:2008年8月14日。 2024年7月29日,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厉建全举报,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身份信息登记为平邑县蓉坤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申请撤销该合作社设立登记。 经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被许可人平邑县蓉坤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在厉建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设立大会纪要》《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等材料中伪造厉建全签字,冒用该成员身份信息将其登记为合作社成员;厉建全本人从未参与合作社运营管理,从未授权任何人办理过该合作社登记业务,也从未领取过任何报酬,平邑县蓉坤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合作社登记属实。 我局分别于2026年6月4日和6月11日向平邑县蓉坤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及利害关系人送达《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合作社成员登记听证告知书》(平审服听告字〔2026〕第003号),并于2026年6月10日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告知被许可人我局拟作出的行政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平邑县蓉坤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平邑县蓉坤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欺骗、隐瞒手段,提交虚假申请材料骗取登记,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平邑县蓉坤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中厉建全的合作社成员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10日 |
|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