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xgzbm12/2026-0005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7-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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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受理了杨正乐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6年6月16日依法作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因通过邮寄送达、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如下: 2025年12月10日,杨正乐向我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对其在2024年12月11日所受的伤害认定为工伤,我机关于2026年6月15日予以受理,需要你单位举证相关证据材料。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证据材料(单位意见,书证,物证,音像资料等)送达我机关。 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我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我机关的调查材料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丰山路21号 联系电话:0539-4211005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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