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yiyillbzj/2026-000001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拟变更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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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经医药机构自主申请、医保部门审核受理、专业评估等环节,平邑县妇幼保健院拟变更诊疗科目信息(新增精神科、康复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医保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2099588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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