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tyjrswj/2026-0000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1-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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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 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规定,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开展2025年度确认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多方联系仍有7名优抚对象(名单附后)未确认。 请未确认的优抚对象尽快与本人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联系,补充完善数据核查和年度确认资料。联系电话:0539-4210079。 如在公告后60日内,未联系退役军人服务站或优抚褒扬纪念科、没有进行年度确认,自下一个月起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 附件:2025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名单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7日 附件: 2025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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