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blz/2025-000002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柏林镇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8-2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柏林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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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柏林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基本政策和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岁以下(1985年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采取现场报名,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6日(工作日8∶30~17∶00)。 2、报名地点:柏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 3、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电脑录入等方式开展,面试重点为沟通表达能力、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并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资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并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或电脑录入成绩未达标的,不得作为递补拟聘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公示及聘任 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柏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7865392618。 附件1:报名表 柏林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
附件【报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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