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fangguanju/2025-000001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8-1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25年平邑县第二批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结果名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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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关于印发<人才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临委人组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临沂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于5月31日发布《2025年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报名公告》。根据公告,本批次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含博士以外的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民营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第一个租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各类高层次人才无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第二个租期,申请人应当在临沂市内就业,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保。2.申请人及配偶、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产),申请时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 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人通过“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管理系统”进行了线上申报。经审核,我县符合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人员7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人,全日制本科63人。2025年8月8日在县住建局五楼召开现场选房,参加现场选房会议的有县委组织部、人社局、住房保障中心、财金集团和符合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人员61人(其中1人现场放弃选房,60人成功选房),14人未到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现将选房结果(附件1:2025年平邑县第二批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结果公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8月14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及电话: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科(平邑县丰山路与平安路交汇处南200米路西临商银行16楼1601室)0539-2060169 附件1:2025年平邑县第二批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结果公示 平邑县人才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2025年8月12日 |
附件【附件1:2025年平邑县第二批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结果公示.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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