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slj/2025-000002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水利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公布平邑县河道闸坝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安全责任制责任人的通知 |
|
|
|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责任,根据水利部印发《水闸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水闸运行管理应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明确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闸主管部门和水闸管理单位责任人。现予以公布。
平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
|
附件【关于公布平邑县河道闸坝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安全责任制责任人的通知.doc.pdf】 |
|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