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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hjbhj/2025-0000021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公开目录 工作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5-0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强化自然保护地智慧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强化自然保护地智慧监管

为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山东省、市、县三级多次开展了沂蒙山国家地质公园联合执法、蒙山大洼景区内餐饮行业专项检查、北大山自然保护区周边畜禽养殖业排查整治等行动,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相关工作机制,形成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综合执法监管格局。

日前,在平邑县柏林镇刘家寨村一处用石块垒起的山体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临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回头看”,经实地查看山体已完成整治恢复,并栽种了栗子树、花椒树。 

加强顶层设计,凝聚执法合力。为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环境违法行为,山东省省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陆续联合开展了违规侵占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违法问题排查整治现场核查、上级推送的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现场核查、“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等,平邑县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省、市级出台的机制文件,积极与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沟通对接,落实信息共享、案件移交、联合执法、培训宣传等工作措施,整合执法资源,破解执法难题。去年6月14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收到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的案件线索移交函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在柏林镇刘家寨村一山体发现人为采石围建、开垦的区域,位于山东蒙山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蒙山省级森林公园与沂蒙山国家地质公园范围内。经取证调查,在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后,鉴于原有山体已破坏,贸然拆除已建围栏可能会导致山体土壤流失,经部门商定,在已建围栏基础上进行合理性保护,栽种有固土作用并具有经济效益的苗木,共栽种了栗子树2100余棵、花椒100余棵。平邑县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在日常监管、受理投诉、信访举报过程中如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线索,及时向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移交,迅速组织查处,并督促问题整改,实现了部门无缝衔接,工作闭环管理。 

深化数据赋能,实施智慧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充分运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平台,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执法水平,依法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抓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以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为载体,强化信息支撑,打开电脑进入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平台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模块,这里是全省528处自然保护地各种数据“集聚地”,想要了解哪处自然保护地的情况,只要点击一下,各类数据一目了然。如某一卫星遥感问题线索执法智慧监管平台通过上级派发,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执法人员受领任务后,赴现场核查,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及APP对核查点位进行精准定位导航,如实核查现场情况并现场填报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记录表,连同现场检查的视频、图片上传系统;涉及整改、处罚的问题后期将整改、处罚情况上报系统,实现全程闭环、留痕。 

坚持试点先行,推动公众参与。为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建立“空地人”三位一体监管模式,探索构建了“无人机巡飞复查”→“地图定位精准巡查”→“人工现场全面核查”的“天地人”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有效解决了自然保护地范围大、边界广、巡查难等问题,大幅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效率。2024年平邑县分局对辖区内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图斑,每个点位的现状、规模、手续、功能类型等重要信息进行了详细核实,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核查,及时解决。分局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线索移交、司法协作、会商联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机制。

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公众参与。平邑县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生态环境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开展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宣传。同时,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引导群众积极举报反映破坏自然保护地的环境违法行为,调动人民群众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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