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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申请2025年公租住房的公告》要求,经申请、审核,符合《公告》条件的申请人共26户。为便于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向东城临商银行16楼1601室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室反映。
公示期满,请申请人本人持相关证件(身份证、退役士兵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按照《2025年分配公租房的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联系不上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按照市局要求,自2026年起取消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申请公租房公告,于今日起执行常态化受理。
咨询电话:0539-2060169
附件1:平邑县2025年度申请公租住房合格家庭公示名单
附件2:2025年分配公租房的通知
平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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