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tyjrswj/2025-0000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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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开展年度确认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多方联系仍有1名优抚对象(名单附后)未确认,请尽快与本人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取得联系,补充完善数据核查和年度确认资料。自公告后60日内如仍未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自下一个月起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 联系电话:0539-4210079。 附:2024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名单 丰阳镇,姚继春,出生日期:1957年2月19日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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