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工作信息 >> 正文
索引号 pingyigtzyj/2024-0000187 发布机构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工作信息 发布日期 2022-12-0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临沂至滕州公路六标段(平邑县郑城镇东明村)临时用地的批复
关于临沂至滕州公路六标段(平邑县郑城镇东明村)临时用地的批复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六标段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因临滕高速施工需要,建设临时办公用房、临时宿舍等的临时用地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原则同意,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自然资规字〔2022〕185号)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六标段项目经理部临时使用平邑县郑城镇东明村一宗集体土地2191.95平方米,合3.29亩。

二、该用地用途为服务于临滕高速建设项目施工的临时办公用房、临时宿舍等。

三、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土地,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突破批准的用地范围,并且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恢复土地原状。涉及违法用地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

特此批复。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